东尼电子被处罚预告受损股民可索赔

公司处罚与违法事实 - 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以警告及7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也分别被警告并罚款[1] - 公司违法事实包括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具体事项涉及2023年1月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合同[1] 投资者索赔信息 - 律师事务所正分批代理投资者起诉,索赔需符合在2023年3月11日至2024年1月5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4年1月5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条件[2] - 投资者索赔范围依法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等材料[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