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能源国际(00686.HK)附属江门新会订立EPC合约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附属公司江门新会与中国能建旗下联合体单位签订价值约人民币3.28亿元的EPC合约,以建设项目 [1] - 公司对分布式能源行业前景持乐观态度,并正加快扩大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业务的规模化及多元化发展 [1] - 签订EPC合约的战略决策与国家推动大型能源基地及分布式能源发展的政策相契合,有助于公司在能源格局中占据有利地位 [1] - 推动能源结构多元化将有助于公司平衡投资组合,提升灵活性与可持续性,预期将推动可持续增长并为股东创造更佳回报 [2] EPC合约详情 - 合约双方为发包方江门新会(公司附属公司)与承包方联合体单位(牵头人:中国能建浙江火电,成员:中国能建安徽院) [1] - EPC合约总价格约为人民币3.28亿元(含税) [1] - 承包方提供的EPC服务范围包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检测及验收工作 [1] 公司战略与行业展望 - 公司对分布式能源在中国的发展及预计投资回报持乐观态度 [1] - 公司正加快扩大清洁能源规模化发展及可再生能源业务规模,并专注于业务多元化 [1] - 公司战略与国家推动能源多元化及可持续发展的政策目标相契合 [1] - 能源结构多元化将令公司通过多种能源来源平衡投资组合,提升灵活性与可持续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