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宜新材: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公司法律程序与状态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7日出具决定书,决定对天宜新材启动预重整 [1] - 债权人天津晟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预重整) [1] - 公司同意前述重整(预重整)申请,并自愿承担预重整期间的相关义务 [1] - 法院启动预重整旨在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及可行性,提高重整成功率 [1] 程序后续进展与不确定性 - 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会最终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1] - 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1] - 如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1] 潜在资本市场影响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规定,如果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