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宜新材: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预重整
公司法律程序状态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7日出具《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1] - 公司债权人天津晟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预重整) [1] - 公司同意前述重整(预重整)申请事项,并自愿承担预重整期间的相关义务 [1] 预重整程序目的与后续不确定性 - 启动预重整旨在有效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提高重整成功率 [1] - 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会最终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1] - 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