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上,股东会作为权力机构,拥有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等职权。董 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对股东会负责,负责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等决策,并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发 展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以提升决策科学性与监督有效性。此外,公司还对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职责义务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公司运营的规范与高效。 在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和审计方面,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制定财务制度,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利润 分配重视投资者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结合的方式,且明确了现金分红条件与 政策。同时,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并由股东会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此次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坚 实基础。 近日,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维护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此次章程修订涵盖了公司经营宗旨、股份管理、公司治理等多个重要 方面。 公司经营宗旨是以市场和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追求经济效益与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 值最大化。经营范围广泛,涉及环氧丙烷、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