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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健全对境外子公司的风险管控机制等问题 财通证券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监管处罚决定 - 浙江证监局对财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2][4] - 处罚同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4] 公司治理问题 - 未有效建立覆盖境外子公司的决策事项落实跟踪制度及决策效果评估制度[4] - 未健全对境外子公司的风险管控机制[4] - 提名的境外子公司部分董事不符合相应任职条件[4] 相关人员责任 - 钱斌作为财通证券总经理助理及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对问题负有管理责任[4] - 钱斌同时被出具警示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