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丰华拟开展现金管理与委托理财,规模达3.5亿元
公司决议 -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9名董事全部出席 会议合法有效[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0票[1] - 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1] 资金管理方案 - 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 - 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1] - 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1] 资金运用目的 -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理财[1] -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运转与公司日常资金周转[1] - 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 -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1][2] 市场预期 - 现金管理与委托理财有望在保障正常运营基础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2] - 后续公司相关举措及成效将获得市场持续关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