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3日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注册资本35,813.1567万元[2]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若辞任董事则同步辞去法定代表人 需30日内重新确定[2] 经营宗旨与范围 - 经营宗旨为采用先进技术生产销售产品 实现各方经济效益最大化[3] - 经营范围涵盖塑料制品 橡胶制品 建筑材料制造销售 含化工产品与五金业务 区分一般项目与许可项目[3] 股份结构与管理 - 股份以股票形式存在 每股面值1元 由中登深圳集中存管 发起设立时发起人持股2.08亿股[3] - 当前已发行股份3.581亿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禁止发行可转换优先股[3] - 对股份增减持 回购及转让有严格规定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转让受时间与比例限制 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3] 股东权利与股东会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股利分配 参会及监督经营等权利 需履行缴款义务 可依法查阅公司材料[4]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利益 不得滥用控制权 需履行承诺及信息披露义务[4] -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分年度与临时会议 决议分普通决议与特别决议 关联交易需回避表决[4] 董事会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含3名独立董事与1名职工代表董事 设董事长1名 可设副董事长[5] - 董事任期3年 独立董事任期不超6年 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董事会行使经营决策及股东会召集等职权[5] - 设立审计 战略 提名 薪酬与考核四大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具有特别职权[5] 高级管理人员 - 设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职位 任职资格与董事要求一致[6]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主持生产经营管理 需制定工作细则 高管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实施严格财务会计制度 需披露年度 中期及季度报告 禁止另立账册[7] - 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根据发展阶段与资金需求确定分红比例 调整政策需严格程序[7]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受审计委员会监督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需经股东会决定[7]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9月章程修订要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