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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2025年9月修订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与运营规则

公司治理结构修订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9月修订的公司章程 对公司组织架构 运营规则 股东与董监高职责等多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旨在完善公司治理并保障公司 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1] - 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 同种类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 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 在特定情形下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并明确了收购方式和后续处理要求[1] - 对股份转让作出限制 如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 董监高转让股份有严格限制[1] 股东会与董事会架构 -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 股东会作为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等职权 对于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对不同担保情形的审议程序和表决要求作出详细规定[2]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人数应占三分之一或以上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 执行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并对重大交易事项的权限和决策程序作出规定[2] - 董事长行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职权 董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召开 通知 表决等程序有明确要求 对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资格 职责等进行详细规定[2] 运营与管理制度完善 - 公司设总裁 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 其任职资格 职责 工作细则及辞职程序等均有明确规定 对财务会计制度 利润分配 审计 通知和公告以及合并 分立 增资 减资 解散和清算等事项新章程作出全面且细致的规定[3] - 公司于2001年4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 并于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注册资本为19.93亿元 股份总数为1,992,869,681股 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 - 此次公司章程修订将有助于公司在规范制度框架下稳健运营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为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