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太: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持有的控制权比例降低
股权结构变动 - 控股股东广州万顺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5460.0995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16.89% 包含直接持有的604万股股份及通过接受表决权委托持有的4856.0995万股股份 [1] -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对亚太矿业所持股份强制变卖变现 将导致亚太矿业持股比例降低 [1] - 控股股东广州万顺表决权比例因此降低 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及陈少凤控制权比例同步降低 [1] 公司治理影响 - 当前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及公司治理结构发生变更 [1] -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