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益昌:起诉中顺攀枝花、刘文军、浙江中顺及深圳中顺 涉案3855.87万元
合同纠纷与法律诉讼 - 新益昌与中顺半导体科技签署购销合同后 中顺攀枝花未支付货款金额达3742万元人民币 [1] - 双方签署补充协议以全部采购机械设备抵押担保未付货款 并由刘文军、浙江中顺半导体及深圳中顺半导体分别出具连带责任担保函 [1] - 公司已向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编号为(2025)川0411民初4274号 被告包括中顺攀枝花及三家担保主体 [1] 公司权益维护措施 - 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及股东利益 法院已受理此案件 [1] - 抵押物涵盖购销合同项下所有机械设备 担保范围覆盖全部未付货款3742万元 [1] - 诉讼对象包含付款主体中顺攀枝花及三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