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创:满足条件将申请撤销风险警示,正开展追溯重述工作
撤销ST申请条件 - 需满足两项条件:对行政处罚涉及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且 自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12个月 [1] - 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申请撤销 [1] 公司整改进展 - 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立即组织财务等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梳理研判和内部整改 [1] - 财务报表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工作目前有序开展中 公司将尽快完成追溯重述 [1] - 满足条件后将及时提出申请 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