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信息被预处罚受损股民可索赔
公司处罚与立案情况 -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晚公告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四川证监局查明2022年11月公司分别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协同一体机销售业务、与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大数据平台硬件及软件销售业务[1] -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晚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1] - 公司曾于2024年1月30日发布相关公告[1] 投资者索赔安排 - 暂定索赔区间为2023年4月25日至2024年1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月30日收盘持有股票的投资者[2] -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1] - 投资者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2023年4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股票对账单及联系方式[2] -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 法律依据与专业意见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 -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指出公司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1] - 厉健律师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成功获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