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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拟斥资不超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 布局国债逆回购与理财产品

投资决议概述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和理财产品 [1] - 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 投资细节 - 投资总额上限为12亿元 资金可滚动使用 确保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超额度 [2] - 投资品种锁定为国债逆回购及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 [2] -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2] - 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2] 审议程序 - 依据深交所规则及公司章程 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3] -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属于风险投资行为 [3] 风险控制措施 - 财务部门将密切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与项目进展 及时应对风险因素 [4] - 已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明确审批和执行程序 [4] -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检查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审计 [4] - 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投资及损益情况 [4] 投资影响 - 在保障日常经营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与收益 [5] -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不会对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 - 依据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