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太: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方签署《合作协议》
公司控制权安排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及控股股东广州万顺与持股5%以上股东亚太矿业 太华投资 朱全祖 兰州宝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涉及股份收购 表决权委托 公司治理及权利义务安排 [1] - 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太华投资于2023年7月1日与广州万顺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 将亚太矿业持有的32,177,295股(占股本总额9.95%)及太华投资持有的22,583,700股(占股本总额6.99%)表决权不可撤销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 委托期限为3年至2026年6月30日止 [2] - 广州万顺当前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54,600,995股 占总股本16.89% 包括直接持有6,040,000股及通过表决权委托持有48,560,995股 为公司控股股东 [2] 协议影响 - 本次《合作协议》签署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 - 协议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 - 协议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