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300517.SZ):拟减持不超过0.99%已回购股份
公司股份回购与减持计划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 [1] -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975000股已回购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 占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1.00% [1] - 减持期间为公告发布后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 即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1] 监管合规依据 - 减持计划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2024年2月21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规定执行 [1] - 减持股份来源为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5月16日期间已回购的公司股份 [1] - 减持操作将避开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