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深圳新星子公司诉讼一审判决,明确债权金额但实现结果存不确定性

案件基本情况 - 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等被告 [1] - 涉案金额包括货款本金1210.21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 案件受理和保全费合计10.30万元 [1] 判决结果 - 法院一审确认松岩新能源对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的破产债权金额 [1] - 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相关费用由被告负担 [1] 财务影响 - 公司2024年已对该事项计提全额坏账准备 [1] - 本次判决不影响2025年度损益 [1] 后续进展 - 被告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后续债权实现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1] - 截至公告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