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因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相关责任人被河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监管处罚决定 - 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及对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 - 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1] - 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但未及时披露 [1] - 部分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 - 公司三会运作存在不规范问题 [1] 责任人员认定 - 董事长李宏伟、总经理张文章、财务总监刘德学、财务总监陈光、董事会秘书李元勋被认定未勤勉尽责 [1] - 时任总经理李仲远、时任董事会秘书吴长伟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1] - 所有相关责任人均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