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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伟明环保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过1.55%

股东减持计划 - 大股东项光明及一致行动人朱善玉、章锦福、章小建、迎水兴盛6号、迎水飞龙20号、新享嘉恳7号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1] - 减持时间窗口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 [1] - 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639.54万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1.55% [1] 减持实施细节 -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 - 减持主体包括自然人股东及私募基金产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