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未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年8月12日、8月13日、8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超过20% [1] -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且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1] - 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且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事项 [1] 股东行为核查 - 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未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1]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年8月12日、8月13日、8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超过20% [1] -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且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1] - 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且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事项 [1] 股东行为核查 - 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未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