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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13日及8月1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定义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1] - 公司确认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中不存在可能或已经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1] - 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重大变化 [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异常波动期间未进行公司股票买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