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欣电子(301107.SZ):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拟内部转让股份
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安排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欣睿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100万股股份予其配偶李韵 [1] - 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9846% [1] - 转让计划时间安排为公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时段除外) [1] 股权结构影响分析 - 受让方李韵系胡欣睿配偶,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1] - 本次转让属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1]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保持不变 [1] - 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 [1] 公司治理与经营影响 - 股份转让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1] - 公司持续经营不会因本次转让受到重大影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