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精密:拟使用不超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财务决策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7月31日通过现金管理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1] - 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1]
公司财务决策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7月31日通过现金管理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1] - 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