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30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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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0-22 07:36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 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 ...
北方长龙: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2 07:36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3-066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9日通过现场、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 年10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跃先生召 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的人数3人,董事赵彤、郭澳、吴韬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
北方长龙:公司章程
2023-10-22 07:36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 董事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7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4 | | 第一节 | 监事 34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5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6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1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2 | | 第 ...
北方长龙: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2 07:36
一、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 见 我们经审阅常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及邓丹女士的简历等资料,并就相关情 况进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该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结果,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彤 郭澳 吴韬 2023 年 10 月 20 日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审慎负责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北方长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10-22 07:34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中 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北方长 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 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 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 第三条 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中,独立董事应会同公司审 计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具体包括: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董 ...
北方长龙: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3-10-22 07:34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度,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 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表决权的股份拥有与拟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 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分 散投票权选举多位候选董事或监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的议案。股东 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或监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股东大会拟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知中,明确本次董事、监事的选举 ...
北方长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2 07:3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后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对审计委 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两 名委员为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
北方长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0-22 07:34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如有)或公司 ...
北方长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0-22 07:34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公 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 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和证券监管部门(如需)。 控股子公司(如有)发生的对公司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视同公司 的重大信息, ...
北方长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2 07:34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细则的规定增补新的委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 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北 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