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士顿(30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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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士顿: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18 11:01
公司股本情况 - 2023年6月21日上市,发行后总股本88,000,000股[3] - 发行后有限售股份67,136,097股,占比76.29%[3] - 发行后无限售股份20,863,903股,占比23.71%[3] 本次解除限售情况 - 2023年12月22日1,136,097股上市流通,占比1.29%[7][8] - 解除限售股东5,980户[2][9] 变动后股本结构 - 变动后有限售股份66,000,000股,占比75.00%[14] - 变动后无限售股份22,000,000股,占比25.00%[14]
威士顿(301315)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6 16:00
营业收入及利润 - 2023年第三季度,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67,804,775.65元,同比增长0.8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25,446.54元,同比下降33.20%[5] - 利润总额为24,620,898.5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0.58%,主要系费用增加较多,且大于收入增长所致[8] - 公司营业利润为22,386,388.12元,较上期有所下降[16] - 净利润为26,067,919.53元,较上期有所减少[16] 资产及所有者权益 - 公司总资产为1,069,178,430.50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35.79%[5]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77,785,356.54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90.58%[5] - 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变动,金额为455,700,000.00元[8]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32.82%[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流动资产合计达到996,060,234.17元[13]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资产总计达到1,069,178,430.50元,较上期大幅增长[14]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90,794,297.60元,较上期有所下降[14]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77,785,356.54元,较上期有显著增长[15] 股东持股情况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茆宇忠持股比例最高,为33.64%[9] - 股东蒋伟行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40,200股[11] 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55.77%[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94,915,151.39元,较上期增长7.8%[18]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36,673,453.73元,较上期增长13.8%[18]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8,734,722.33元,较上期减少751,375.37元[19] 费用及成本 - 应收账款较上年初增长54.04%,主要系9月有较多项目采购已付款尚未到货所致[8] - 销售费用为9,686,182.9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5.12%,主要系公司市场推广与新客户拓展活动增加所致[8] - 营业总收入为191,657,033.83元,较上期有所增长[15] - 营业总成本为171,616,163.20元,较上期有所增加[15] 综合收益及每股收益 - 公司的综合收益总额为25,841,991.46元,较上期有所下降[1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555元,稀释每股收益也为0.3555元[17]
威士顿: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09:21
证券代码:301315 证券简称:威士顿 公告编号:2023-022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 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其中,杨 勇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茆宇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威士顿: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09:21
证券代码:301315 证券简称:威士顿 公告编号:2023-023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桑崎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
威士顿: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0-24 10:28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 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 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 ...
威士顿: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0-24 10:28
证券代码:301315 证券简称:威士顿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4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0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淮海西路 666 号中山万博国际中心 16 楼公司会 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 ...
威士顿: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10-09 03:50
| 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 | 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 | | --- | --- | | 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 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 | | | 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 |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 |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 | |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 |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 | |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公司 |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公司 | | 股份,自公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 股份,自公司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 | 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 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 |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 |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 | | 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 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 |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 | 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 所持公司股份自公 ...
威士顿: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09 03: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二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14] - 任期届满前,公司可经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并披露理由[14] - 辞职导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5][18]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18] - 公司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9]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20] - 发表独立意见应包含多方面内容并签字确认、报告董事会、与公告同时披露[22]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25] - 应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履行责任义务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7] - 年度述职报告应包含出席会议、工作参与等多方面情况[27][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9]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1] - 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1] - 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1] - 两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方反映,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33]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费用由公司承担[33]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津贴并报销费用,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33]
威士顿: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09 03:48
证券代码:301315 证券简称:威士顿 公告编号:2023-019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士顿"或"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董事。会议 于 2023 年 10 月 7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 会议由董事长茆宇忠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023 年 8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前述规定自 2023 年 9 月 4 日实施。为贯彻落实 ...
威士顿: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09 03:48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召 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1315 证券简称:威士顿 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