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士顿: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威士顿威士顿(SZ:301315)2023-10-09 03: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二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14] - 任期届满前,公司可经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并披露理由[14] - 辞职导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5][18]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18] - 公司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9]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20] - 发表独立意见应包含多方面内容并签字确认、报告董事会、与公告同时披露[22]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25] - 应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履行责任义务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7] - 年度述职报告应包含出席会议、工作参与等多方面情况[27][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9]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1] - 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1] - 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1] - 两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方反映,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33]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费用由公司承担[33]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津贴并报销费用,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