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江南(30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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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江南: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8-28 10:45
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5]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违规买卖规定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6] - 股东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8] 信息申报与报告 - 董监高及证代等应在规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1] - 买卖公司股份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3]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5]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5] 股份锁定与解锁 - 上市满一年后,董事等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6] - 上市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6]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7] - 涉嫌违法违规交易的董事等名下股份可被锁定[17] -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17] - 离任申报后六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中科江南: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8-28 10:45
会议召开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6个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特定情况10日内召开[6]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6] 参会规定 - 监事连续2次不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职,相关方可提请撤换[11]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请撤换监事[11] 表决记录 - 会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每一监事一票,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13]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内容,资料保存10年[13][14] 召集主持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8] 其他 - 会议应有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出席费用由公司支付[8][9]
中科江南:《关于北京恒通慧源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
2024-08-28 10:45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恒通慧源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业绩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2012 号 目录 | | |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 第 1 页 关于北京恒通慧源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2012 号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贵公司")编制的《关于北京恒通慧源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关于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 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 的基础上,对《关于北京恒通慧源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 ...
中科江南: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8-28 10:4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交易时,需遵循并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 商业原则; (三)对于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 其他关系。 第五条 对关联关系应当从关联人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 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第六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六)公司与上述第(二)项所列法人仅因为受同一国有资 ...
中科江南: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8-28 10:43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700.00万股,发行价33.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0936.00万元,净额83978.89万元[1]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048.4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7081.77万元[2] - 现金管理金额247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381.77万元[3] - 募集资金总额为90936.00,本年度投入12752.09,累计投入58534.68[16]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 - 2022年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置换)12821.80万元,累计使用资金(账户支出)35970.30万元[2] - 2022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088.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7] -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60013.04,本年度投入8532.20,累计投入46582.73[16] - 超募资金投向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3965.85,本年度投入4219.90,累计投入11951.95[16]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153.49万元,包括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9742.58万元及收益410.91万元[2][3] - 2023年5月使用超募资金7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8] - 2024年6月使用超募资金3053.5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 - 2023 - 2024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9896.0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17] 项目进度与效益 - 2024年3月对财政中台及生态网络体系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12月[9] - 财政中台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82.98%,本年度实现效益246.48[16] - 行业电子化服务平台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95.21%[16] - 生态网络体系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40.11%[16] - 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研发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15.53%[16]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100.00%[16] 合规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10] - 2024年1 - 6月,公司不存在节余、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使用、管理等违规情形[8][12]
中科江南: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8-28 10:4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 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公司,必要时应提出辞职。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3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 计专业人士(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 业资质)。独立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并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 董事人数。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障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
中科江南: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2024-08-28 10:43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征集投票权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征集投票权,是指公司召开股东会时,享有征集投票权 的组织或人员在征集公司股东对议案的投票权时,以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上按照本细则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向公司股东发出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要 约行为。 第三条 征集投票权应当采用无偿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 享有征集投票权的主体 第四条 下述组织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 (三)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 资者保护机构。 第五条 以公司董事会的名义征集投票权,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 过,并公告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时,需取得独立董事的二分 之一以上同意。股东可以采取单独或联合的方式,征集投票权。 第六条 征集人在征集投票权时,必须就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表决事项征 集投票权;接受征集投票权的股东,应当将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表决事项的 ...
中科江南: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4-08-28 10:43
资金往来规范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资金[2] - 资金往来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4] 监督审查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查情况[6] - 内审部门每半年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内审[7] 违规处理 - 对协助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的人员给予处分并追究责任[11]
中科江南: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8-28 10:43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与董事长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相应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 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四条 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董事会可以将本规则中规定的审议重 大交易事项或重要合同事项的权限部分授予总经理,并通过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 予以明确。 第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 合法律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凡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对于董事会法定职权之 外的部分,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