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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3-10-30 07: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十月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 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保荐机 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3-1 | 声 | 明 1 | | --- | --- | | 释 | 义 3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4 |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 | | | 二、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19 | | | 三、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20 | | |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21 ...
远信工业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3-10-30 07: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十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本公司"、"本保荐人"或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 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的,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1-1 | 声 | 明 1 | | --- | --- | | 释 | 义 3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4 | | | 一、保荐机构名称 4 | | | 二、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情况 4 | | | 三、发行人基本 ...
远信工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三)
2023-10-27 08:3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三)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三)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本所已于 2023 年 6 月出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法律意见》")和《北京德恒 律师事务所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律师工作 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并根据深交所的问询等出具了《北京德恒律师 事务所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 (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 (二)》")。 根据发行人将补充上报 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的事实,本所承办律师对《补充 法律意 ...
远信工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10-27 08:37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F56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贵所审核函〔2023〕020097 号《关于远信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 称"审核问询函")收悉。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我们对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 关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问题的回复中简称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 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简称具有相 同含义。如无特殊说明,以下单位均为万元,本说明中如若明细项目金额加计之 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9.81%、28.81%、27.84% 和 25.45%,呈下滑趋势,主要原因包括宏观经济下行导致单位成本增加,前募 项目投产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且因销售承压,公司产品配置逐步提升导致成本提升 等;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7,952.99 万元、11,430.50 万元、15,820 ...
远信工业: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3-10-27 08:37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53 证券简称:远信工业 公告编号:2023-051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 | --- | |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收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 02009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认真 研究和逐项回复,并对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现根据要求对审 核问询函回复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远 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 复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审 ...
远信工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3-10-27 08:3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十月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 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保荐机 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3-1 | 声 | 明 1 | | --- | --- | | 释 | 义 3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4 |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 | | | 二、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19 | | | 三、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20 | | |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21 ...
远信工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3-10-27 08:3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十月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本公司"、"本保荐人"或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 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的,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1-1 | 声 | 明 1 | | --- | --- | | 释 | 义 3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4 | | | 一、保荐机构名称 4 | | | 二、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情 ...
远信工业: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2023-10-27 08:37
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出具的审核函〔2023〕020097 号《关于远信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 询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中信证券")作为远信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远信工业")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会同发行人、发行人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 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讨论及回复,具体情况如下文,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释义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涉及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募集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 ...
远信工业: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3-10-27 08:37
码:301053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YOANTION INDUSTRIAL INC.,LTD. (注册地址:新昌县澄潭工业区)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十月 60,079.46 简称:远信工业 证券代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 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 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 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2022 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56,415.20 万元,同比下降 2.30%,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423.59 万元,同比下降 12.93%。2023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 ...
远信工业(301053)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3 16:00
营业收入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46亿元,同比降0.23%;年初至报告期末3.81亿元,同比降17.83%[5] - 营业总收入本期为3.8053375757亿元,上期为4.6311002173亿元[42] 净利润变化 - 本报告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4.53万元,同比降65.10%;年初至报告期末1719.51万元,同比降74.17%[5] - 2023年1 - 9月净利润2251.00万元,较2022年同期降66.97%,因销售减少及期间费用增加[31] - 净利润本期为2251.002686万元,上期为6814.587163万元[43]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化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324.29万元,同比增125.5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324.294327万元,上期为 - 5179.448627万元[45] 资产与所有者权益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9.2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2.4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5.8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1.49%[5]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928,808,035.87元,较1月1日的906,573,996.68元增加[41]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为6.0079457965亿元,上期为5.8615704956亿元[42] 特定资产项目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45亿元,较年初降45.16%,因绍兴项目建设投入[8] -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1577.58万元,较年初降56.66%,因报告期销售减少[8]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1370.34万元,较年初增172.68%,因预付采购材料和费用[8]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145,060,657.79元,较1月1日的264,517,046.21元减少[40] - 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157,100,534.23元,较1月1日的136,975,196.07元增加[40]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526,674,029.10元,较1月1日的606,083,942.21元减少[40] - 2023年9月30日固定资产为221,047,639.37元,较1月1日的178,217,129.83元增加[41] 销售费用变化 - 2023年1 - 9月销售费用2739.53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49.11%,因国外展览费增加[22] 营业利润变化 - 2023年1 - 9月营业利润2570.58万元,较2022年同期降67.26%,因销售减少及期间费用增加[28]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870,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36] - 新昌县远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5.43%,持股数量45,316,225股[36] - 新昌县远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6.12%,持股数量5,004,583股[36] 限售股份情况 - 限售股份本期解除限售股数为0,增加限售股数为75股,期末限售股数为58,487,552股[39] 营业总成本变化 - 营业总成本本期为3.4829270166亿元,上期为3.9804013556亿元[42] 每股收益变化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0.21元,上期为0.81元[44] - 稀释每股收益本期为0.21元,上期为0.81元[44] 经营活动现金收支变化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3.7796715652亿元,上期为2.4917530494亿元[4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3.6472421325亿元,上期为3.0096979121亿元[45] 负债合计变化 - 负债合计本期为3.2801345622亿元,上期为3.2041694712亿元[42]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变化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64,928.96元[4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23年为96,476,396.69元,2022年为25,246,469.51元[4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3年为 - 96,476,396.69元,2022年为 - 24,981,540.55元[46]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变化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23年为22,886,959.17元,2022年为5,410,000.00元[4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23年为15,847,925.29元,2022年为25,387,519.72元[4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3年为7,039,033.88元,2022年为 - 19,977,519.72元[4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影响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023年为127,439.73元,2022年为 - 100,499.18元[4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变化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23年为 - 76,066,979.81元,2022年为 - 96,854,045.72元[46] 期初与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变化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23年为203,341,637.87元,2022年为252,250,280.71元[4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23年为127,274,658.06元,2022年为155,396,234.99元[46] 流动负债变化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317,146,215.68元,较1月1日的309,198,435.00元增加[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