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30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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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26 03:44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年3月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深圳市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4名董事候选人(含董事长候选人、职工董事候选人各1名),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各推荐1名董事 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不设副董事 ...
深水规院: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3-26 03:44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深圳市水务规划设 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者收费原则上不 偏离于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 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二)公平、公正、公 ...
深水规院: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3-26 03:44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深圳市水 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的领导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总 则 3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股 份 5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股东 8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6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深水规院: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3-26 03:44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 0 24年3月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 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 ...
深水规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6 03:44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3月25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人数9人,由董事长朱闻博先生召 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 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深圳市水务规划设 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 ...
关于对深水规院的监管函
2024-02-23 11:2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郭晋龙、深圳水规院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特此函告 2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2 月 21 日 当确保候选人具备独立性、符合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等任职资格外,还应当重点关注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 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但郭晋龙、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候 选人声明》和《提名人声明》中对于"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 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一栏均勾选 "是",与事实不符。 郭晋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和本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8 条、第 3.5.13 条的规定。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 ...
深水规院:关于股东及独立董事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02-23 08:08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水规院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郭晋龙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 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郭晋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8号)(以下简称"《警示 函》"),现就《警示函》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4-003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郭晋龙: 郭晋龙在拟担任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时,你公司、郭 晋龙分别于2022年6月8日、2023年3月2日作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称郭晋龙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并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经查,郭晋龙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家数超 过五家,上述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你公司、郭晋龙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 ...
深水规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8 08:33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月8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人数9人,由董事长朱闻博先生召集 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水 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管人员履职能力 考核评分及考核结果应用方案的议案》。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4-001 董事会审议认为:为有效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考核情况,客 观评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年度工作绩效情况,根据《深 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公司2022年 度高管人员履职能力考核评分经由第二届董事会 ...
深水规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28 10:50
| 务 | | | --- |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 | | | 务等情形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 | | |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 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合同、发票等文件,查阅三会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 | | | 访谈有关人员。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 √ | | 形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 ...
深水规院: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28 10:4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被保荐公司简称: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 保荐人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兴彤、罗时道 联系电话:010-56571666、010-56571688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罗时道 | | 年度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 | 年 月 日至 月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3 12 11 12 15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核对股东 | | 名单、董监高名单了解变动情况,实地查看公司主要经营及管理场所,对相关人员访 | | 谈。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 | |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5.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