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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奕帆(3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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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奕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3-07 09:36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4-002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3 月6日至 2024 年 3月 7 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
江南奕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1 10:13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4-001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9:15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堰裕路7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 ...
江南奕帆: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6 11:16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
江南奕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26 11:16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第一章 总则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并能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 师; (五)熟悉并 ...
江南奕帆: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6 11:16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无锡江 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 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担任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 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战略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 ...
江南奕帆: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12-26 11:16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3-084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无锡奕帆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帆微电")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4 年度将与公司关联方武汉晨龙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龙电子")发生总金额 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控股子公司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22.12万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刘锦成、刘松艳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 ...
江南奕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6 11:16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
江南奕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3-12-26 11:16
会议信息 - 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发出[1] - 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 - 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1] 表决结果 -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江南奕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6 11:1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考评流程 - 先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述职和自我评价[10] - 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进行绩效评价[10] - 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0]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