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301013)
搜索文档
利和兴: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3 13:19
融资额度 -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拟申请最高不超过10亿元综合融资额度[3] - 融资额度使用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可循环使用[3] 担保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融资事项无偿提供担保,具体以最终协议为准[9] - 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6] 审议情况 - 2024年4月23日,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保荐机构对该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14]
利和兴: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13:19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股东大会运作程序, 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序、高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 董事、监事、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 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 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依法 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 ...
利和兴: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3 13:19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 1 学位;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 ...
利和兴: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3 13:19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公司本次具体修订、制定的制度列表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修订或制定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 | 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 2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 制定 | 否 | | 5 | 《公司章程》 | 修订 | 是 | 1 / 2 上述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方 可 生 效 , 相 关 制 度 全 文 已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利和兴: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23 13:19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 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深圳 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
利和兴: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2024-04-23 13:19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5-00051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5-00051 号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 项说明》(以下简称"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 ...
利和兴: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2024-04-23 13:19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733973.71元,母公司净利润2193994.10元[1] - 截至2023年底,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212201074.12元[1]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不派现、不送股、不转增[2] - 该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通过[5][6][7]
利和兴: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3 13:19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 10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利和兴: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23 13:19
业绩总结 - 2023年利和兴营业收入469,833,979.71元,净利润 -37,733,973.71元[4] 保荐相关 - 保荐机构查询专户、现场检查各1次,发表独立意见8次,培训1次[3][4][5] - 保荐代表人列席“三会”各1次,2023年9月人员接替[3][9] 公司情况 - 公司存在不规范情况,已制定整改措施,承诺已履行[6][7][8] - 公司被责令改正并已公告整改报告[10]
利和兴: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3 13:19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 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内部 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