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30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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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08-17 13:06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 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水海纳水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不受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
深水海纳: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08-17 13:06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签署: 赵振业 赖楚敏 王冠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事先审阅了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材料,现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 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该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约定的服务内容,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 ...
深水海纳: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2023-08-17 13:06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 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拟定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定《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完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提高本 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与激励对象工作绩效挂钩的紧密性,从而实现良好的激励和 约束效果。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 ...
深水海纳: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3-08-17 13:06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28、29 层 邮政编码: 518035 28&29 Floor, Landmark, No.4028 Jin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518035, P.R.C. Tel: 0755-33988188 Fax: 0755-33988199 http://www.junzejun.com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
深水海纳: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08-17 13:06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3-020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0,332.51 万元,其中本 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54.74 万元,本半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 3.89 万元。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人民币 1,840.7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单位:万元) | | ...
深水海纳: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3-08-17 13:0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水海 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海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深水海纳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 项核查,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44,324,48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8.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587.1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5,531.71万元 (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
深水海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08-17 13:06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 | | 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 | | | 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 | 第十七条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向社会公 | | | 众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后,将其所发行股票在 |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 | | |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 "证券登记机构")集中存管。 | | 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机构")集中存管。 |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 |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 | |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3-024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水海纳 ...
深水海纳: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3-08-17 13:06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3-025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赖楚敏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赖楚敏受其他独立 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拟于 2023年9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提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表决权。 2.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赖楚敏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 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3.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所述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 征集人赖楚敏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本 ...
深水海纳: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3-08-17 13:06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 ...
深水海纳: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08-17 13:06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经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就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的情形。 (五)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提 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从而为股东带来 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此页无正文,为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金香梅 沈炳添 吕士英 2023 年 8 月 17 日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