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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浦敏敏)
2023-12-12 10:32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浦敏敏为江苏恒辉安防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 作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 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 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 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 ...
恒辉安防:累积投票实施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0:32
恒辉安防(300952)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 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选 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通 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采 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 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拟选举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 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 ...
恒辉安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0:32
恒辉安防(30095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门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 准备和会议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公司财务部、人 ...
恒辉安防: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12-12 10:32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恒辉安防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安防"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对恒辉安防本次增加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交 易内容为向南通恒毅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恒毅")采购原材料,预计 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关联董事王咸华先生、姚海霞女士、王鹏先生回避表决,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其中同意6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4月2 ...
恒辉安防:子公司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0:3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恒辉安防能够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公 司或者其他主体。此处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 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 回 报 , 并 且 有能 力运 用 对被 投资 方 的 权 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具体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为100%,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的公司; 恒辉安防(300952) 子公司管理制度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安防" 或"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 者合法权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恒辉安防: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2 10:32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 法有效。独立董事候选人浦敏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我们认为其 ...
恒辉安防: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0:32
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3-104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书 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 "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 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 席郑英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增加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 ...
恒辉安防: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12 10:32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恒辉安防(300952) 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调研接待行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与 交流,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恒辉 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 体、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 新闻采访等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的工作。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二 ...
恒辉安防: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0:31
恒辉安防(300952)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应当占提 名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恒辉安防: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2 10:31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3-107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