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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盛生物(3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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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盛生物(300871) -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08:02
财务资助审批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信息[3] - 不得为规定的关联方提供资助[4] - 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特定审议要求[5] - 董事会审议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7] - 特定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信息披露 - 及时披露资助事项及相关内容[8] - 已披露资助事项异常需及时披露及措施[10] 执行与监督 - 主营业务外资助参照本制度执行[11] - 财务部门负责调查、办理及监督[13][14] 责任与解释 - 违规人员需担责,严重移交司法[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回盛生物(30087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08:02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报告义务人[5]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其他报告事项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诉讼仲裁需报告[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该资产30%属于重大事件[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动需关注[12]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数额累计达开始转股前已发行股份总额10%需披露[13] - 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少于3000万元需关注[13]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需关注[13]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需关注[13]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关注[13]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重大信息实施实时报告制度[15]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当日需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15] - 报告义务人及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不得泄露信息[16]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用于考核[17]
回盛生物(300871) - 防范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08:02
资金占用防范 - 公司制订防止股东等占用资金的制度[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4]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8]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对关联方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要严格执行支付流程[18] 责任与清偿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12]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13] - 关联方以资抵债须符合多项规定[13] 违规处理 - 发生资金占用可申请司法冻结股东股份[15] - 违规占用资金相关责任人应担责[20]
回盛生物(3008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30 08:02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 的董事; (三)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是指为公司的员工、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四)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下列人员: (一)独立董事;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管理 第六条 董监高薪酬标准如下: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 ...
回盛生物(3008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2025-09-30 08:02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稳定性,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 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 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制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依法解除其 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 ...
回盛生物(30087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30 08:02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 第一部分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下列成员组成:1、董事长;2、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其他董事。 除董事长外,战略委员会中的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 ...
回盛生物(300871)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08:02
治理机制与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与内控[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2] 审计与内控工作流程 - 审计工作时间由多方协商确定[4] - 财务总监提交审计材料,审计委加强沟通并表决报表[4][5] - 审计委评价事务所决定聘选,指导内控检查并提交报告[5][6]
回盛生物(300871) -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管理办法(2025年9月制定)
2025-09-30 08:02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武汉回盛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 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者 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四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 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 ...
回盛生物(300871) -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08:02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开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及 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 公司)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 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 ...
回盛生物(30087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9-30 08:01
证券代码:300871 证券简称:回盛生物 公告编号:2025-085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任期将于 2025 年 12 月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提前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 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 5 名董事组成,其 中非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 2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卫元先生、刘泽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冉明东先生、汪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公司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