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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菱动力(30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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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菱动力(3007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28 12:20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董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秘[13] - 董秘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4] - 有不得担任情形或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一月内解聘[7][8][1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并公告[18] - 临时股东会决议形成后二个工作日内披露[23] 报告披露 - 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分别在对应时段结束后一月、二月、四月内公告[23] 重大事件界定与披露 - 合同或担保达最近一期净资产10%以上、关联交易占净资产0.5%以上等为重大事件[26] - 重大事件发生后二个工作日内披露[23] 制度相关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 - 制度修改权和解释权属董事会[38]
西菱动力(30073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28 12:20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担保,子公司需母公司授权[5]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不足则交股东会表决[9] - 股东会普通情况半数以上通过,特别情况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需股东会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9] - 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提供担保[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9]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提前30个工作日提交申请书及附件[13] - 财务部跟踪监督被担保人经营和财务情况[17]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债务展期视为新担保,履行申请审核批准程序[19] - 债务到期督促偿债,未履约采取补救措施,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9] - 保证合同多人按份额担责,拒绝承担超出份额责任[19]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15个交易日未还款或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及时披露[20] - 披露担保事项需披露总额、对子公司担保总额及占比[20] 监督检查 - 定期指定部门监督检查,明确人员职责权限[22] - 检查内容包括岗位设置、授权批准制度执行情况[22] 违规处理 - 责任人违反制度视情节处分、要求赔偿,严重时上报监管部门[23] 办法施行 - 办法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27]
西菱动力(300733) - 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07-28 12:2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4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05,676,280元[8] - 魏晓林持股56,389,506股,比例46.99%;喻英莲持股37,593,004股,比例31.33%[20] 股份相关规定 - 各发起人按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284,797,345.4元以1:0.4214比例折合股份,2013年11月27日前出资完毕[21] - 公司股份总数为305,676,28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3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9]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对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提起诉讼[40]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2]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5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2] - 实施现金分红条件为当年可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等[168] - 符合条件下,公司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69] 公司变更与登记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5] - 公司合并、分立登记事项变更应办变更登记,解散办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办设立登记[200]
西菱动力(30073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2025-07-28 12:20
制度目的 - 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长效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6] 资金占用 - 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7] 公司规范 - 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人员、资产、财务分开,业务独立[8] - 不得为董事等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严格限制关联方占用资金[9] - 与关联方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和实施[11] 监督机制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设领导小组日常监督[15] - 财务部定期检查,内审部监督经营和内控[15] - 独立董事每季度了解资金往来情况[16] 责任追究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采取措施追究责任[17]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视情节处分或追究刑责[20]
西菱动力(30073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28 12:20
募集资金使用与监管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10]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公司与保荐、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10]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11]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1个月内签新协议报深交所备案公告[12]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16] - 超前次募集投资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检查项目可行性[16] 资金置换与补充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6个月内实施[17] - 项目支付困难用自筹资金后,6个月内置换[17]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7]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两交易日内公告[18]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无法归还需审议公告[19] 资金管理与用途变更 - 公司可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可质押[20][21] - 发行证券购资产,新增股份上市前完成资产所有权转移[22] - 四种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4][25][26]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程序,达10%且超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与定期报告同披露[30] - 项目实际投资与计划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披露[31] - 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专项审核,鉴证异常需分析整改[31]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年度出具核查报告[3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批准生效[37]
西菱动力(30073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07-28 12:20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1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1] 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出席董事会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股东会就关联交易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权不计入总数[22]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含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八项[15][16] 资金与担保规定 - 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不得要求公司垫支费用、互相代承担支出[17] - 公司不得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人等五种方式提供资金[17]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对方反担保[27] 关联董事规定 - 关联董事含为交易对方等六种情形[21] - 董事与决议事项企业有关联关系,不得表决和代理表决[20] 关联交易审议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占净资产0.5%以下,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长批准[2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 - 3000万元、与关联法人300 - 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 - 5%,董事会审议披露[28]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披露、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日常部分可免[28] 关联交易处理流程 - 处理关联交易需董事长提交议案、审计评估、独立董事认可、董事会审议、文件备案[30] 关联交易计算与披露 - 连续十二个月同类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已审议不纳入[31] - 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披露,协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31][32]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则按成本加成,皆无则协商定价[37] 关联交易意见发表 - 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应对重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发表意见[39]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关联交易程序,如现金认购证券等[33][34] 监督与责任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41] - 关联方占用资源致损失,董事会采取保护措施[41] - 关联交易造成损失,责任董事赔偿,严重时罢免[41] - 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实施关联交易,董事会责成改正,造成损失赔偿,严重时罢免[41] - 董事和高管关联交易中舞弊,罢免职务,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41] 规则施行与解释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44]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5]
西菱动力(300733)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7-28 12:20
舆情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5] - 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领导舆情管理[7] 信息处理 - 证券部门采集信息,各职能部门配合报送[8] - 处理原则含快速反应等[10] 应对措施 - 舆情影响股价时自查、沟通并发布澄清公告[11] - 与媒体沟通防事态发酵[12] 人员管理 - 内部人员违反保密义务视情节处分[14]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6][17]
西菱动力(3007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7-28 12:2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1][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19] 时间规定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2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2] 会议要求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延期需提前至少二个工作日通知并公布新日期[25] - 股东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服务[27][28] 参会与表决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29]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选举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34]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43][44] - 会议记录需相关人员签名并保存不少于十年[3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需在二个月内实施[38]
西菱动力(30073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7-28 12:20
战略委员会细则 - 2025年7月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1]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产生[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8]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8] 其他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
西菱动力(30073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7-28 12:20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8日召开会议拟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3][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相关制度及薪酬方案[3] - “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3] - 制度修订需依据法律法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6] - 修订对照表及原文详见2025年7月28日巨潮资讯网公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