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瑞股份(300626)
icon
搜索文档
华瑞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3-12-26 08:11
业绩承诺 - 2021 - 2023年度现有业务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3000万元、4500万元,合计不低于1亿元[2] - 2021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需不低于当年度净利润[2] 业绩情况 - 2022年度华瑞股份现有业务净利润2218.894833万元[3] - 2022年度未完成承诺业绩,需补偿现金781.105167万元[3] 监管要求 - 股东孙瑞良及张依君收到责令改正决定[2] - 应一个月内报送整改报告[4]
关于对华瑞股份的监管函
2023-12-14 02:27
业绩承诺 - 原控股股东承诺2021 - 2023年现有业务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3000万、4500万元,合计不低于1亿元[1] - 2021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需不低于当年净利润[1] 实际业绩 - 2022年现有业务净利润2218.894833万元[2] 业绩补偿 - 2022年未完成承诺需补偿现金781.105167万元[2] - 截至2023年12月14日未及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2]
华瑞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7 09:54
证券代码:300626 证券简称:华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出租子公司闲置房产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子公司部分闲置房产用于出租获取收益,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审议出租 子公司闲置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以微信、电 话的形式将会议通知及材料送达公司各位监事。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张永田先生主持,应出 ...
华瑞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7 09:54
证券代码:300626 证券简称:华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年1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 12月4日以电话、微信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 由董事长张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出租子公司闲置房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
华瑞股份: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07 09:54
经审阅,我们认为: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资金,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为公 司购买理财产品提供有力保障;本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 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累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单日投入余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 ...
华瑞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7 09:54
聘任期限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8年,因业务需可延至10年[6]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5年不得参与[7]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7] 选聘规则 - 选聘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 选聘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6] - 聘用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3] 改聘条件 - 改聘时新所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3] - 续聘时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相关行政处罚[3] - 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等三种情况应改聘[11] 流程要求 - 审计委员会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5] - 审计委员会调查事务所执业质量等,必要时要求现场陈述[8] - 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相关事务所并评价执业质量[12]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2]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后通知相关方,前任可在股东大会陈述意见[12]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2] - 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12] 监督处理 - 审计委员会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4]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报告董事会并依规处理[14] - 事务所严重违规,经股东大会决议不再选聘[15] - 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审计委员会通报有关部门处罚[15] 其他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0] - 选聘专项审计业务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可参照本制度[17]
华瑞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7 09:54
交易审议规则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提交股东大会[5]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等满足一定比例和金额要求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5]
华瑞股份: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7 09:54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瑞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成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成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成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成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成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任 ...
华瑞股份: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7 09:54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适应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瑞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委员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本委员会成立时第一届委员由公司董 事长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 人员组成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实施细则第五条 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 ...
华瑞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7 09:5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有效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4]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职[16] 独立董事补选规定 - 不符合规定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1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部分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4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4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0][21] - 独立董事可与董事会秘书会前沟通,公司反馈落实情况[21] - 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材料问题可书面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28] - 履职受阻向董事会说明,未解决可向监管报告[28]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29]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33]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股东[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