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化股份(3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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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17 12:02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向各位独立董事发出,2024 年 4 月 7 日在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 999 号公司六楼 8611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梁永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 规章制度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设立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选举梁永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负责召 集并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 ...
晨化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7 12:02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 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00 在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 999 号公司十一楼 1102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子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于子洲先生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报告内容涉及公司 2023 年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晨化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7 12:02
二○二三年度 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322 号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化股份 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321 号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晨化股份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 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晨化股份公司管理层的 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晨化股份公司 2023 年 ...
晨化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7 12:02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何权中、梁永进、梁莲花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何权中、梁永进、梁莲花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核查、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晨化股份: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7 12:02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扬州晨化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化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 规定等有关规定,对晨化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4,250,000.00 元,扣除发行 ...
晨化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永进)
2024-04-17 12:02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 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梁永进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出生,大专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曾在国营宝应葡萄糖厂财 务科工作;曾任宝应苏瑞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部主任、宝应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中航宝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扬州弘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宝应 分所所长、晨化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 ...
晨化股份: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7 12:02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期限为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产品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 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 ...
晨化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7 12:0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净利润60507708.82元[1] - 提取法定盈利公积6403467.49元(母公司口径)[1] - 截至2023年底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42428257.83元[1] 利润分配 - 总股本212858380股[2] - 每10股派现1.8元,共派现38314508.40元[2] - 送红股0股,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2] 决策进展 - 2024年4月17日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1] - 预案尚需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1]
晨化股份(300610)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7 12:02
财务业绩 -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86亿元,同比下降5.8%[2] - 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8.16亿元,同比下降10.2%[2] - 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为305.7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5%[2] - 公司2023年末净资产为218.3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2%[2] - 公司2023年度研发投入11.2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3%[2] - 公司2023年末员工总数8,236人,较上年末增加5.1%[2] - 公司2023年度新产品销售占比达到35.6%[2] - 2022年营业收入为92.98亿元,同比下降13.78%[12] - 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5亿元,同比下降49.27%[12,13] - 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10亿元,同比下降36.58%[14] - 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29元,同比下降48.21%[15] - 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51%,同比下降5.63个百分点[15] - 2022年末资产总额为147.00亿元,同比增长8.72%[15] - 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0.29亿元,同比下降0.25%[15]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92,975.8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78%[33]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利润6,201.4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99%[33] - 公司2023年实现利润总额6,162.9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1.85%[33] - 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50.7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27%[33]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3,911.12万元[33] - 公司2023年产品出口13,436.33万元,比上年减少15.69%[33] 主营业务 - 公司专注于精细化工新材料领域,主要产品包括表面活性剂、阻燃剂和硅橡胶[21] - 公司表面活性剂、阻燃剂和硅橡胶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2.69%、38.45%和54.09%[23] - 公司正在申请淮安晨化年产34000吨聚氨酯功能性助剂项目和年产4万吨聚醚胺项目的环评批复[23][24] - 公司2023年国际市场出口收入占营业收入的14.45%[21] - 公司表面活性剂业务销量有所上升,阻燃剂和有机硅橡胶材料营业规模同比略有下降[33,34] - 阻燃剂、表面活性剂和硅橡胶产品的销量、生产量和库存情况[41][42] - 公司拓展产品类型,提高核心竞争力[55,58,60,65,67,74,76,78,82,83,84] - 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56,57,64,69,70,71,72,73,80,81] - 研发含磷阻燃剂、灭火剂全氟酮、硅油、聚醚胺等新产品[58,59,60,61,62,63,65,66,71,74,75,76,77,78,79,81,83,84,85] - 研发新型脱色工艺、乳化稳定性、催化剂等提升产品性能[57,64,70,71,72] - 研发4万吨/年聚醚胺反应工程放大,解决放大效应问题[76,77] 研发创新 - 公司部分产品的核心技术已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完成了主要出口产品的REACH注册[21] - 公司重视产品研发,不断加强研发投入,在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具备较为先进的技术优势[21] - 公司新增发明专利包括硅烷封端聚醚、含磷多元醇阻燃剂、丙二醇低聚物装置和制备方法等[28][29][30]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获得国家专利80件,其中发明专利47件[30]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18人,占比14.82%[90] - 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39,111,161.06元,占营业收入的4.21%[90] 投资并购 - 公司2023年度在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进行了多项战略性投资和并购[2] - 公司2023年度新设成立山东晨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并纳入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46] - 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晨化实施年产4万吨聚醚胺(4.2万吨聚醚)项目,公司向其增资2亿元保障项目投资[117] -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晨化与上海吉碳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增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至300万元[118] - 公司参与设立扬州匀升杭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有31.25%的份额[118]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1,822万元[99,100] -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581.98万元[102] - 公司年产15,000吨烷基糖苷项目累计投入6,095.60万元[102] - 公司年产5,000吨端氨基聚醚项目累计投入5,900.17万元[102] - 公司研发大楼项目累计投入4,586.22万元[102] - 公司补充营运资金5,000万元[102] - 公司2023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337.75万元存放于专项账户[110] 公司治理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133] -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133] -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33]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137] - 公司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和红筹架构[137] - 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136] - 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于子洲、郝巧灵、史永兵、吴达明、徐峰、毕继辉、梁永进、何权中、梁莲花等[140,141,142,143] - 公司监事会成员包括郝斌、华萍、林清[14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于子洲、郝巧灵、史永兵等[143,144] 环境保护 - 公司严格遵守各级环境保护方针和政策,建立完善的"三废"处理设施[197] - 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要求,未出现超标排放情况[197,198,199,200] - 公司废水主要污染物COD年排放量为23.154吨,氨氮年排放量为2.026吨,总磷年排放量为0.232吨[197,198] - 公司废气主要污染物VOCs年排放量为10.761吨,非甲烷总烃年排放量为8.2629吨,氨气年排放量为1.0911吨[197,198,199,200] 利润分配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3]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现有公司总股本212,87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3.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0,249,410.00元[182]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现有公司总股本212,858,3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8元(含税)[184] 股权激励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刁仁芹、杨露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18,620股限制性股票[185]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4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33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2693%[186,187] 内部控制 - 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191]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显示,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99.48%,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0.00%[192] - 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193][194] - 公司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无问题[194]
晨化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7 11:58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 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服 务工作,并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交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 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 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