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3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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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关于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8 13:14
证券投资情况 - 拟用不超3.5亿元自有资金投资证券[1] - 2023年末证券账户持仓市值5851.40万元[4] - 2023年末证券账户总资产5851.43万元[4] - 2023年末证券账户净资产4536.27万元[4] - 2023年加权证券投资收益率 - 15.45%[4] 风险控制与规范 - 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范投资[7] - 采取分散投资等手段控制风险[7] - 财务部专人监管投资资金[7] - 独立董事可检查并必要时聘外部审计[7] 综合情况 - 证券投资未影响主营业务[9] - 投资履行程序,未违规损利[9] - 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10] - 闲置资金投资利于提收益和盈利能力[10]
维宏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3-28 13:14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 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上海维宏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乔梅娟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
维宏股份:关于出租自有闲置房产的公告
2024-03-28 13:14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租自有闲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自有闲置房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租自有闲置房产。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现有自有物业两处,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 975 弄 119 号和上海市奉贤区 沪杭公路 1590 号,建筑面积总计约 8 万平方米。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除 自用部分外,尚有部分房产处于闲置状态,为盘活闲置房产,提高资产收益,拟 将闲置部分出租,由全资孙公司上海维宏创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筹运营。 一、出租房产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概述 闵行区都会路 975 弄 119 号园区位于向阳工业园,比邻上海市"大零号湾" 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距离上海交大闵行校区 2 公里左右。奉贤区沪杭公路 1590 号园区位于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距离地铁5号线奉浦站约900米,交通便捷。 上述 ...
维宏股份: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2024-03-28 13:1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2024年3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 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其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和 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
维宏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8 13:1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3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维 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含初次聘任、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 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 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执行标准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 ...
维宏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3-28 13:14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上述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 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霞女士、胡宗亥先生、徐立云先 生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王霞女士为会计专业背景、胡宗亥 先生为法律专业背景。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一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选举产生新一届 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次日开始,即 2024 年 5 月 8 日-2027 年 5 月 7 日。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 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
维宏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8 13:1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营收4.41亿元,同比增长14%[2] - 2023年度净利润3953.32万元,同比降22%[2] - 2023年扣非净利润3939.29万元,同比降16%[2] - 2023年计提股权支付费用约2075万元,商誉减值760万元[2] 未来展望 - 2024年董事会从股东和公司利益出发开展工作[16] - 2024年董事会做好日常、信息披露等工作[16] - 2024年董事会健全制度、优化结构等[17][18]
维宏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宗亥)
2024-03-28 13:1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胡宗亥 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 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通过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 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 ...
维宏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立云)
2024-03-28 13:1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徐立云 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 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通过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 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 ...
维宏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3-28 13:14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投资品种 证券投资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 存托凭证、券商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委托理财(包含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认可的其他投资行为。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 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0 亿元自有资金投 资证券和理财产品。其中拟使用不超过 2.0 亿元进行证券投资;拟使用不超过 2.0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 4.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 资证券和理财产品。其中拟使用不超过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