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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30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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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关于公司对杭州奥能电源设备有限公司、陈虹涉及诉讼案件形成的债权拍卖完成暨公司收到拍卖款项的公告
2024-01-05 08:49
债权拍卖 - 2023年11月17日通过债权拍卖议案[2] - 2023年12月22日债权完成拍卖[2] - 债权拍卖总价款为133万元[3] 竞拍方 - 杭州耐德成功竞拍到债权[3] 目的与影响 - 拍卖目的是加快债权回收和资金回笼[5] - 拍卖成功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有积极影响[5]
杭州高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8 14:36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2] 战略委员会职责 - 研究公司长期战略、重大投融资等事项并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3][4] 战略委员会运作 - 证券部为日常办事部门,协助制定战略等[5] - 新增投资项目需经多程序评审[5] - 每年不定期开会,提前两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6] 会议相关规定 - 以现场方式召开为原则,可通讯表决[7] - 证券部负责人列席,必要时可邀他人[7] - 会议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参会人员保密[7] 细则生效与修订 - 细则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8]
杭州高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8 14:31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 ...
杭州高新:关于股权激励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8 14:31
新策略 - 公司发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 - 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于2023年12月28日在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2]
杭州高新: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3-12-28 14:31
附件1 | 27 | 是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未少于12个月 | | --- | --- | | 28 | 是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总额的50% | | 29 | 不适用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 于1年 | | 30 | 是 每个归属期的时限是否未少于12个月 | | 31 | 是 各期归属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50% | | 32 | 不适用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于1年 | | 33 | 不适用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 满日 | | 34 | 不适用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12个月 | | 35 | 不适用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 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 | | 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是 监事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 | | 36 | 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 意见 | | 37 | 是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 | | |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 ...
杭州高新: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4:31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3-060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 12 月 28 日,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宝泉主持。 应出席董事 9 名,亲自出席董事 9 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 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为了激活公司生产经营活力,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完善目标考核制度,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各方为经营目标奋进。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拟向 ...
杭州高新: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3-12-28 14:31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长顺先生,其基本情况如 下: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3-062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吴长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声明 1.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吴长顺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 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 征集人承诺,自征集日至审议征集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所持股 份。 吴长顺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教授级 高 级工程师。现任国际大电网绝缘电缆中国研究委员会副主任,西安交通大学外聘 教授,杭州高新独立董事,恒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 ...
杭州高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3-12-28 14:28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杭州高新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权益501万股,占股本总额3.96%[6][31][33] - 首次授予421万股,占3.32%;预留授予80万股,占0.63%[6][31][33]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8元/股[6][42][4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7][34]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7人,占员工总数4.22%[7][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295万股,占授予总量58.88%,占总股本2.33%[31] - 核心技术(业务)及骨干人员获授126万股,占授予总量25.15%,占总股本0.99%[31] 业绩考核 - 2024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以2023年为基数不低于50%[8][51] - 2025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以2024年为基数不低于50%[8][51] 时间安排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否则终止计划[12][35] - 12个月内明确预留激励对象,否则预留部分股票失效[12] - 预留限制性股票在计划通过后12个月内一次性授予[26] - 预留部分需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否则失效[53] 限售与解除限售 - 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7] - 分2次解除限售,每次解除比例50%[8][39][51] 成本与调整 - 预计2024 - 2026年激励总成本2970.93万元,各年分别为1733.04万元、990.31万元、123.79万元[74]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按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回购数量和价格[59][61][66][67] 管理与监督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计划实施、变更和终止[20] - 董事会执行管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和修订计划[20] - 监事会审核激励对象名单并监督实施[20] -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征集委托投票权[20]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绩效评价A、B档解除限售比例100%,C档70%,D档0%[55] - 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特定情形,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注销[50][76][77][79][80][83][84][85][86]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60日内未解决可诉讼[89]
杭州高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4:28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浙江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 8790 1111 传真:0571 8790 1500 http://www.tc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3H2017号 致: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高新")的委托,指派赵琰律师、孔舒韫律师(以下简 称"本所律师"或"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 法 ...
杭州高新: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4:28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3-063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以短信、微信、电话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会议 于2023年12月28日上午11: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此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国琴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实施激励计划能够有效调动管理人员及核心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