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30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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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长顺)
2024-04-19 12:17
会议召开 - 2023年度公司召开10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3]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通讯表决参加10次董事会会议,无现场等情况[4] - 独立董事亲自出席3次股东大会[5] 董事会意见发表 - 2023年多次董事会会议发表多项独立意见,涉及聘任、担保等[6][7][8]
杭州高新: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付淑威)
2024-04-19 12:17
2023年会议情况 - 召开10次董事会,独立董事通讯表决参加10次无缺席[4][6] - 召开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亲自出席3次[6] 2023年发表意见情况 - 多次在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7][8]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促进公司发展[12]
杭州高新:前控股股东及前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和违规借款及解除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19 12:17
资金占用与偿还 - 2023年期初高长虹资金占用利息期初余额1495.40万元,新增 -1375.08万元,偿还120.32万元[11] - 2023年期初高长虹违规担保和借款现金支付期初余额4571.99万元,新增1231.38万元,偿还5803.37万元[11] 费用调整与诉讼支付 - 公司将高长虹资金占用费利率由4.35%调为0.35%,费用由1495.40万元调为120.32万元[11] - 2023年因高长虹违规借款和担保实际支付1231.38万元[11] 违规借款处理 - 上海福镭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违规借款期初预计负债1231.38万元,2023年解除1231.38万元[13] - 上海福镭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违规借款二审败诉,已解除[13]
杭州高新:关于对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3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19 12:17
资金占用情况 - 截至2022年底,未收回高长虹资金占用利息1495.40万元、本金4571.99万元[3] - 2023年2月,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5803.37万元[4] 协商调整 - 若高长虹三个月内还清本金,资金占用费利率调为0.35%,原利息调为120.32万元[4] 资金收回 - 2023年7月,收回高长虹本金5803.37万元及利息120.32万元[5]
杭州高新:2023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9 12:17
内部控制 -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2] - 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超资产总额1%错报为重大错报,超0.5%为重要错报[7]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直接财务损失占资产总额1%为重大缺陷,占0.5%为重要缺陷[8]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独立董事3名[11] -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重大经营决策,监事会负责监督[11]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11] 资金事项 - 2023年2月3日因原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偿付1231.38万元[17] - 截止2023年2月高长虹资金占用本金余额5803.37万元[17] - 资金占用费利率由4.35%调为0.35%,原资金占用利息1495.40万元调为120.32万元[17] - 2023年7月20日收回高长虹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17] 制度建设 - 制定《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准确、完整[22] - 制定严格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保证日常运作规范高效[22] - 针对可疑事项和行为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和机制[22]
杭州高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年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19 12:17
综合授信 -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不超5亿元2024年综合授信额度[1] - 授信种类含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等[1] - 可用自有资产担保,自银行通过授信起1年内有效且额度可循环[1][2] 流程与授权 - 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责任由公司承担[2]
杭州高新: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转移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19 12:17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4-044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转移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高新")于2024 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 助转移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宝泉先生、张国强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 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就本次关联交易 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授信额度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东 杭集团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敏先生就 2 亿元财务资助授权额度进行展 期并签订《借款展期协议》,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借款年利率 不超过 6%,公司以持有的自有房产、土地作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双方签署的 《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具体详见公司于 ...
杭州高新:杭州高新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19 12:17
(二)预计投入金额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高新"或"公司")主营业务为线 缆用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PVC(树脂)、塑料(PE树脂)是公司主要原材料, 为了有效防范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PVC、PE树脂的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 定,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PVC(树脂)、塑料 (PE树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PVC(树脂)、塑料 (PE树脂)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总计投入保证金不 超过500万元。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将根据市场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不会对公司经营资金 产生较大影响。 (三)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PVC(树脂)、塑料(PE树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PV ...
杭州高新: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9 12:17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4-046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短信、微信、电话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 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上午11: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 ...
杭州高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8 11:07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0385 号 致: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高新"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 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