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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德曼(30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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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德曼: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7 11:28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北京市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公司二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 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凯翔先生主持,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投票表 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艳女士、张志谦先生、安娜 ...
利德曼:关联交易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7 11:28
关联方界定 - 公司关联方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6]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等事项[9]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等原则[10]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4]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部分股东应回避表决[14]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1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16]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下由总裁批准[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比情况需关注[1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可由总裁批准[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批准[17]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担保规定执行[2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1] 披露要求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2] 事后处理 - 关联交易未获事前批准已执行,公司应在获知事实之日起六十日内履行批准程序[21] 文件保管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管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24]
利德曼: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7 11:28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7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 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 开发区兴海路 5 号公司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 议的监事应到 3 名,亲自出席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冠 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 ...
利德曼: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7 11:28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10]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10] - 监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含两名职工监事和一名股东监事[10] 内部控制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00%[8]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100%[8]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6]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6] 内部控制制度 - 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8] - 构建并优化组织机构[12] - 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人才战略[12] - 制定新产品研发管理制度和控制程序[13] - 制定采购制度并控制采购成本[14] - 制定对外投资等业务相关管理制度[14] - 制定对外担保制度并控制风险[14] - 制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并定期审计监督[15] - 制定固定资产和存货管理制度确保账实相符[16] - 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指导年度预算编制[16] 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分重大、重要、一般[20] - 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分重大、重要、一般[21] 内部控制结论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22]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23] - 董事会自我评估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重大缺陷[24] -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24] - 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控制经营风险[24] - 董事会认为在重大方面有效保持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24] - 2023年度建立完善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25] - 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26]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真实情况[26]
利德曼: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3-27 11:28
审计机构聘请 - 公司拟聘请华兴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待股东大会审议[1] - 2024年3月27日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均通过聘请议案[8][9]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有合伙人66名、注会327名,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173人[3] - 2022年华兴收入总额42044.7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9595.8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407.04万元[3] - 2023年华兴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收费10395.46万元,同行业审计客户2家[3] 审计费用 - 2023年度审计费用75万元,2024年财务审计预计75万元,内控审计预计10万元[5]
利德曼: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7 11:28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该职[5] - 设3名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5]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职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6] 独立董事补选 - 出现不符规定情形60日内完成补选[18]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21] 独立董事职权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时,应在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9]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独立董事会议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上市公司保障与费用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两名及以上认为资料问题可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25]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5] 津贴与制度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6] - 董事会可修改制度并报股东大会批准[28] - 制度未尽或冲突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28] 其他 - 文件时间为二〇二四年三月[29] - 文件主体为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9]
利德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7 11:28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工作细则》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 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 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2013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利德曼: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7 11:28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4]23013170012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曼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利德曼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 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利德曼公司,并履 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 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 我们 ...
利德曼: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3-25 07:41
中信建投证券原委派保荐代表人吴嘉煦先生、蔡诗文先生负责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蔡诗文先生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离职,无法继续履 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建投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王辉先生 (简历附后)接替蔡诗文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吴嘉煦先生、王辉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蔡诗文先生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持续督 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出具的《关于变更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信建投证券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项目 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 毕,中信建投证券继续履行募集 ...
利德曼_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03-19 05:49
财务状况 - 截至2020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为3.0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5.35%,流动比率为4.38,速动比率为3.79[2] - 截至2020年9月末,合并口径及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6.10%、15.92%[25] -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30,536.77万元、26,972.40万元、29,567.55万元和34,596.47万元[6]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等合计分别为42,773.13万元、40,678.60万元、35,161.78万元和32,114.56万元,应付票据等合计分别为7,228.61万元、6,744.24万元、3,840.15万元和2,980.43万元[6] 业绩表现 - 2017 - 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7,597.80万元、65,480.42万元和51,514.35万元[5] - 2020年1 - 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7,613.35万元,2020年1 - 9月为32,478.84万元,三季度营收14,865.49万元,同比增长34.83%[6] -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净利润为10101.94万元、6215.98万元、2796.69万元和230.42万元,业绩持续下滑[71] - 2017 - 2020年1 - 9月体外诊断试剂收入分别为49438.36万元、57137.39万元、45391.09万元、25105.71万元,占比分别为85.83%、87.26%、88.11%、77.30%[78][79] 研发投入 - 分子诊断研发及生产投入小计21,469.40万元,化学发光为10,055.38万元,生化诊断为4,813.55万元,研发中心为1,282.40万元,质量实验室为995.00万元,生产车间为1,431.45万元[10] - 未来3 - 5年生化诊断、化学发光领域研发投入预计总金额为14868.93万元[13] - 未来3 - 5年分子诊断领域研发投入规模预计为21469.40万元[13] - 公司研发费用约70%投入生化诊断领域,约30%投入化学发光领域[12] 未来展望 - 2020 - 2023年公司预计营业收入分别为48938.63万元、61271.17万元、76711.50万元和96042.80万元,增长率分别为 - 5%、25.20%、25.20%和25.20%[23] - 未来三年(不含2020年)公司预计新增营运资金需求33675.58万元[24] - 短期内公司收入会下滑,长期经营业绩将趋于稳定[101] 资金安排 - 公司未来大额资金支出合计46,947.18万元,其中研发及生产支出40,047.18万元,偿还银行借款3,900.00万元,归还融资租赁款3,000.00万元[8][9] - 截至回复出具日,短期内需偿还银行借款3900.00万元[1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银行授信额度4500.00万元,已使用3000.00万元,未使用1500.00万元[15] - 2020年8月通过专利许可融资租赁申请3000.00万元借款,需分期归还[17] 业务结构 - 2020年1 - 9月生化诊断金额2436.60万元,占比76.49%;化学发光金额748.85万元,占比23.51%[12] - 2017 - 2020年1 - 9月生化诊断试剂收入分别为48799.11万元、56430.97万元、44412.46万元、24348.08万元,占比分别为98.71%、98.76%、97.84%、96.98%[81] - 2017 - 2020年1 - 9月免疫诊断试剂收入分别为639.26万元、706.42万元、978.63万元、757.63万元,占比分别为1.29%、1.24%、2.16%、3.02%[81] 市场对比 -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7 - 2019年平均收入增速为25.20%[21] - 2020年1 - 6月,科华生物收入同比增长29.88%,达安基因增长313.63%,利德曼下降44.68%[90] - 美康生物2020年1 - 6月体外诊断试剂收入增幅为 - 35.06%,2019年度为 - 0.66%,2018年度为15.89%;九强生物2020年1 - 6月为 - 29.91%,2019年度为14.31%,2018年度为6.96%;利德曼2020年1 - 6月为 - 44.68%,2019年度为 - 20.56%,2018年度为15.57%[93] 其他信息 - 公司累计取得57项化学发光诊断试剂医疗器械注册证[13]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取得56项免疫诊断化学发光试剂产品注册证[88] - 公司持有广州黄埔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股份[41] - 2015年3月17日,公司对具备合格资质经销商的融资租赁业务在8500万元范围内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