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利德曼(300289)
icon
搜索文档
利德曼: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7 11:2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3] - 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4] 选聘评分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聘任期限 - 连续聘任同一事务所原则上不超8年,最长不超10年[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文件保存与更换时间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2]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4] 改聘流程与要求 - 审计委员会审核提案可约见前后任并评价质量[15]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通知,前任可在会上陈述[15]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5] - 改聘公告需披露多方面内容[15] 主动终止处理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16] 监督与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评价中[18]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可通报批评责任人[18] - 股东大会可解聘违规事务所,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8]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员给予处罚或处分[19] - 存在特定严重行为的事务所不再选聘[19]
利德曼: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艳)
2024-03-27 11:28
2023年情况 - 召开1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列席参会[4] - 召开5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全亲自出席[4] - 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独立董事召集并出席[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独立董事提建议[6] - 独立董事多次对议案发表意见[6][7][8][9] - 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1] - 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8]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理[10] - 学习新规章制度并参加培训[12] - 未行使特别职权[12] 2024年展望 - 学习法规,履行义务,促进规范运作[14] - 加强沟通合作,提供建设性意见[14] - 希望公司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14]
利德曼: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27 11:28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4-018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337,378.72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5,788,390.44 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 4,578,839.04 元,2023 年度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 41,209,551.40 元,截止 2023 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512,936,450.25 元。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以 2023 年末公司总股本 544,011,4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派发现金股利每 10 股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5,440,114.87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 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
利德曼: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3-27 11:28
现场检查 - 检查对应2023年度,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2] - 未发现问题[5] 公司情况 - 公司治理、内控、信披、防占用资金等合规[2][3][4] - 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一致[4] 业绩与承诺 - 业绩无大幅波动,与同行比无明显异常[4] - 公司和股东完全履行承诺[4]
利德曼:《关联交易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3-27 11:28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北京利德曼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修订对照表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十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 | 第十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 | | 下基本原则: | 下基本原则: | | | | | (六)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需 | (六)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应当经 | | 明确发表独立意见。 |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 | | | 董事会审议。 | | 第二十一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与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 | | 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 万 | 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 | 元的关联交易,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 |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 | | 交金额超过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 300 | 披露的关联交易,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 | |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 | 会议审议。 | | 易发表独立意见。 | | | 公司拟进行须提交股东大会 ...
利德曼:关于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7 11:28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证上〔2023〕1146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北京利德曼生 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9 号)同意 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126,213,152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 格为 4.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6,600,000.32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768,773.34 元 ...
利德曼: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3-27 11: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曼"、"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利德曼《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审计部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1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
利德曼: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3-27 11:28
| 编制单位: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3 年期初 | 2023 年度占用累计发 | 2023 年度占用资金 | 2023 年度偿还 | 2023 年期末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公司的关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占用资金余额 | 生金额(不含利息) | 的利息(如有) | 累计发生金额 | 占用资金余额 | | | |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 | 上市公司核算 | ...
利德曼: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4-03-27 11:28
培训情况 - 2024年3月22日中信建投证券对利德曼相关人员进行公司法修订解读培训[1] - 培训地点在利德曼二层会议室[1] - 内容包括介绍修订背景要点及解读重点修订内容[1] 培训效果 - 加强人员对公司法修订熟悉理解,助提升规范运作水平[2] 其他信息 - 保荐代表人是吴嘉煦、王辉[4] - 报告日期为2024年3月27日[4]
利德曼: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024-03-27 11:28
业绩总结 - 2023年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期末占用资金余额1088086.50元[6] - 2023年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期末占用资金余额13783188.81元[6] - 2023年德国德赛诊断系统有限公司期末无占用资金余额[6] - 2023年安徽国械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17.60元[6] - 2023年安徽睿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期末占用资金余额868939.85元[8] - 2023年安徽省先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期末占用资金余额6308959.61元[8] - 2023年安徽省知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4069700.32元[8] - 2023年湖南爱唯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期末占用资金余额4784175.87元[8] - 2023年各关联方合计期末占用资金余额30903268.56元[8] 审计情况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3月27日为利德曼公司2023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