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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康生命(30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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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康生命_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申报稿)
2024-06-26 07:31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4)第 000241 号 | | 目 录 | 贝 用 | | --- | --- | --- | | 0 | 一、审计报告 | 1-5 | | | 二、已审财务报表及附注 | | | ( | 1、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6-9 | | | 2、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10-11 | | | 3、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12-13 | | | 4、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4-17 | | | 5、财务报表附注 | 18-103 | |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6-1-1 0 0 0 | 0 O 0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告 揭 和信审字(2024)第 000241 号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生命)财务报表,包 括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
盈康生命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修订稿)(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数据更新稿)
2024-06-26 07:31
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和信综字(2024)第 000280 号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2023年12月12日下发的《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5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 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审核问询函》提出的要求,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 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就本次《审核问 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分析说明,现就《审核问询函》中的有关 问题回复说明如下,请予以审核。 问题 2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商誉账面价值为 5.83 亿元,包括收购苏州 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慈医院)所形成的商誉 3.35 亿元、收购深 圳圣诺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诺医疗)所形成的商誉 2.18 亿元。 剔除商誉减值影响,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 15,295.42 万元、9,481.24 万元、 7,213.3 ...
盈康生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更新稿)
2024-06-25 08:0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四年六月 保荐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文件 发行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国泰君安证券"或"保 荐人")接受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生命""公司"或 "发行人")的委托,担任盈康生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项 目")的保荐人,毛宁、陈聪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本次发行出具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 法制订的业 ...
盈康生命(300143) - 2024 Q1 - 季度财报(更新)
2024-06-25 08:08
公司股本与股东结构 - 公司总股本为642,167,01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总股本的100%[11] - 公司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322,344,500股,占总股本的50.20%[11] - 公司总股本为642,167,010股,盈康医投直接持有39.93%股份,海尔集团公司合计控制41.66%股份[12] 公司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医疗服务和医疗器械两个板块,围绕肿瘤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全产业链提供综合解决方案[11] 财务数据 - 2024年1-3月营业收入为41,623.0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47,079.79万元[13] - 2024年1-3月净利润为2,605.72万元,2023年度净利润为9,919.85万元[14] - 2024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28.92万元,2023年度为19,001.25万元[14] - 2024年1-3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389.67万元,2023年度为-27,310.85万元[14] - 2024年1-3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99.30万元,2023年度为11,956.67万元[14] - 2024年1-3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939.82万元,2023年度为3,693.94万元[14] - 2024年1-3月资产负债率(合并)为43.91%,2023年度为40.47%[14] - 2024年1-3月每股净资产为2.13元,2023年度为2.15元[14] - 2024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股,2023年度为0.16元/股[14] 国泰君安内核与立项流程 - 国泰君安设立了内核委员会和内核风控部,负责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核审议决策职责,确保风险独立研判[19] - 内核委员会由内核风控部、投行质控部、法律合规部等部门资深人员及外聘专家组成,参与内核会议审议的内核委员不得少于7人[19] - 内核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同意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的决议需至少经2/3以上的参会内核委员表决通过[19] - 国泰君安投行事业部设立了项目立项评审委员会,通过项目立项评审会议方式对证券发行保荐项目进行立项评审[17] - 立项评审会议结果分为立项通过、暂缓立项、不予通过,立项通过决议需至少经三分之二以上参与投票立项委员表决通过[17]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挂牌项目分为两次立项,其他类型项目为一次立项[17] - 国泰君安内核程序包括内核申请、提交质量控制报告、内核受理、召开内核会议、落实内核审议意见和投票表决[19] - 国泰君安内核委员会同意将盈康生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上报深交所审核[20] - 国泰君安承诺发行人申请文件和发行募集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1] - 国泰君安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21] 公司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8.9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24] - 公司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6] - 公司本次发行已获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4] - 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且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25][26] -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6] -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26] - 公司董事会决议日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日的时间间隔超过6个月,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26]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7,897,664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28]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8] -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2年8月12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2020年7月2日)的时间间隔已超过18个月[28] - 本次发行价格为8.9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29] -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9] -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盈康医投,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35名[28]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31] 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 - 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作为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律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会计师事务所[31] - 公司聘请境外律师事务所对境外控股子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包括国谊有限公司、美国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2] 公司财务表现与风险 - 公司2024年一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33.69%和38.55%[35] - 公司2024年一季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461.76万元,导致净利润减少[35] - 公司2023年一季度冲回2022年度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531.10万元,增加净利润[35] - 公司2021年和2022年出现亏损,主要系计提商誉减值损失所致[35] - 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43.6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10,351.85万元[35] - 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591.8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59,698.25万元[35] - 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408.0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47,367.35万元[35] - 公司控股子公司优尼器械的耗材产品入选了部分省份的带量采购目录范围[33] - 公司面临政策和市场风险,包括行业政策变化和市场竞争加剧[33] - 公司存在未决诉讼风险,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部分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35] - 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3.94%、26.53%、28.57%和26.76%,2021年度毛利率较低主要受放疗设备配置许可证下发不及预期影响[36]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69,329.30万元,占期末净资产的49.01%,主要来自收购广慈医院、圣诺医疗和优尼控股[3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496.64万元、22,841.69万元、25,444.64万元和26,527.0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26%、28.37%、27.90%和25.82%[36] 行业市场数据 - 2022年我国卫生总费用规模达到85,327亿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12.86%[38] - 2020年我国人均医疗卫生支出为583.43美元,远低于美国的11,702.41美元[38] - 2022年我国民营医院数量达到25,230家,年化增长率约为8.21%,占医院总数的68.23%[39][40] - 2022年我国民营医院床位数占医院床位总数的30.01%,诊疗人次占比为16.49%,入院人数占比为18.88%[41] - 2015-2021年中国肿瘤治疗行业市场规模由2,314亿元人民币增长至4,544亿元人民币,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90%[41] - 预计到2030年,中国民营肿瘤医疗服务市场规模将从630亿元增长至2,47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8.62%[42] - 预计到2030年,中国肿瘤医疗服务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11,820亿元人民币,年复合增长率达11.24%[42] - 2021年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突破4,800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将超过8,00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4%[43] - 2021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约为9,090.1亿元,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24,924.1亿元人民币,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9%[43] - 2021年中国肿瘤医院放射性治疗服务收入为517亿元,预计到2030年将从616亿元增长至1,49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67%[44] - 2019年中国每百万人口的放疗设备数量仅为2.7台,远低于美国的14.4台[44] - 预计到2030年,中国放疗设备市场规模将达到63.3亿元[45] - 2020年中国医学影像设备市场规模为537亿元,预计到2030年将接近1,1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3%[46] 公司业务与产品 - 公司通过并购爱里科森、圣诺医疗、通达易、优尼器械,提升整体研发能力、渠道能力和产品丰富度[47] - 公司全资子公司玛西普是国内首家获得美国FDA和SS&D双认证的公司,率先实现大型放疗设备自主出口[48] - 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诺医疗在国内市场的输注泵、数字乳腺X光机、高压注射器等领域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48] - 公司控股子公司优尼器械专注于生产高压注射器配套耗材系列产品,拥有全面的产品型号[48] - 公司医疗设备已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装机使用,服务用户覆盖长三角、成渝、京津冀等核心经济区域[48] - 公司建设完成了盈康一生在线医疗总平台“体验云”,旗下主要医院都完成了线上平台建设,实现了100%患者全覆盖的精细化随访和康复管理服务[50] - 公司全资子公司玛西普于2006年注资国内钴源主要供应商中核高通,保障了未来伽玛刀装机扩张的需要[50] - 公司共拥有14项注册商标、154项专利、12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技术优势突出[52] - 公司通过并购增加了体外短波治疗仪、乳腺产品、输注产品、高压注射器及耗材等产品,产品线从单一应用场景扩大到四大应用场景[51] - 公司推进服务到家的数字化医疗平台建设,构筑数字化健康管理服务能力[49] - 公司建立了统一的供应链运营体系,实现了药品、耗材、设备、后勤物资等的集中管理,增强了成本优势[50]
盈康生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25 08:08
发行进展 - 公司2023年12月12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1] - 2023年12月29日、2024年4月12日和5月15日披露回复及补充文件[1] - 近日修订回复并更新申请文件,披露后将报送[2] 发行情况 - 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并获证监会同意注册[3] - 最终能否通过审核、获批复及时间不确定[4]
盈康生命: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更新稿)
2024-06-25 08:07
股票简称:盈康生命 股票代码:300143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nkon Life Technology Co., Ltd. (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 37 号)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二次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四年六月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 ...
盈康生命: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更新稿)
2024-06-25 08:07
证券简称:盈康生命 证券代码:300143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四年六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3 年 12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盈康生 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 02015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盈康生命""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公司")已会同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国泰君安")、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金杜")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或"和信")等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 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请予以审 核。 说明: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 ...
盈康生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更新稿)
2024-06-25 07:5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国泰君安证券"或 "保荐人")接受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生命""公司" 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盈康生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毛宁、陈聪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本次发行 出具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 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 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 ...
盈康生命: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数据更新稿)
2024-06-25 07:58
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和信综字(2024)第 000280 号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2023年12月12日下发的《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5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 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审核问询函》提出的要求,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 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就本次《审核问 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分析说明,现就《审核问询函》中的有关 问题回复说明如下,请予以审核。 问题 2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商誉账面价值为 5.83 亿元,包括收购苏州 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慈医院)所形成的商誉 3.35 亿元、收购深 圳圣诺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诺医疗)所形成的商誉 2.18 亿元。 剔除商誉减值影响,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 15,295.42 万元、9,481.24 万元、 7,2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