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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30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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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3000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1-21 12: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请求,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提案规则 - 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0]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11] 延期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前一日下午3:00[13] 选举制度 - 特定情况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表决权限制 - 违规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6] 投票权征集 - 公司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16]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及比例[20]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4] 回购决议 - 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1] 决议效力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22] - 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22] 其他规定 - 本规则由康芝药业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1日发布[28]
康芝药业(30008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21 12:17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康芝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通知应于会 议召开前 3 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以专人送达或邮件等方式发出;经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 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 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七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
康芝药业(300086)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1-21 12:17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机制,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 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下列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履行 股东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 票服务。公司股东会现场会 ...
康芝药业(300086) - 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2025-11-21 12:17
接待与推广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接待和推广,证券部具体负责[4] - 接待推广对象包括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等[6] 沟通与咨询 - 通过官网、深交所平台等与投资者沟通[6] - 证券部专人工作时间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并记录[7] 信息管理 - 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接受调研需对方出资料签承诺[7][8]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明确信息泄露应对措施[8] - 实行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证券事务部负责人存档[10] - 定期报告披露信息披露备查登记情况[10]
康芝药业(30008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度修订)
2025-11-21 12:17
对外投资管理 -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加强内控等[2] - 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4] 部门职责 - 战略拓展部负责可行性研究等[6] - 财务总部负责财务管理等[8] 后续管理 - 项目实施后派驻产权代表跟踪[10] - 战略拓展部三年内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6] 监督与生效 - 审计委员会可行使监督检查权[24] - 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21]
康芝药业(30008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度修订)
2025-11-21 12:17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七)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外); (八)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九)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十一)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 ...
康芝药业(30008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修订)
2025-11-21 12:17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 性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 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 ...
康芝药业(30008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度修订)
2025-11-21 12:17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东和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的 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能地防范因被担保人财务状况恶 化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偿债风险,合理 ...
康芝药业(30008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21 12:17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 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本制度所称"报告义 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 各分支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
康芝药业(300086)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1-21 12:17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 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规范公司总裁 及经营管理层的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 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及聘用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 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根据总 裁的提名、提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或其他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