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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生物: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3:07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韩秋燕、曾爱民、姜晏独立性[1]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无妨碍独立判断关系[1] - 专项意见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1]
大洋生物: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5月修订)
2024-04-25 13:07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依据客观标准判断的原则; (四)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章 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 ...
大洋生物: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3:07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本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 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选择标准、程序,并依照该标准、程 序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正、透明地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候选人。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名方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本 ...
大洋生物: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5 13:07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 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含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
大洋生物: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3:07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席 建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大洋生物: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2 09:14
回购计划 -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不超28元/股回购,总额4200 - 8400万元[2] - 2024年2月2日董事会通过回购议案[2] - 2024年2月6日首次回购股份[3]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3月29日累计回购2253500股,占比2.6827%[4] - 最高成交价17.50元/股,最低12.61元/股,累计金额34615711.07元[4] 合规与展望 - 回购符合规定,未在特定重大事项期间回购,将按计划实施并披露信息[5][6][7]
大洋生物: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4-03-06 07:43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 2%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事项概述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拟使用自有资金以不超过 28.00 元/股(含本数)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低于人民币 4,2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8,4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股票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3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
大洋生物: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1 10:32
股票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事项概述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的委托时 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 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拟使用自有资金以不超过 28.00 元/股(含本数)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低于人民币 4,2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8,4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 12 个 ...
大洋生物: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4-02-18 07:36
股票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 1%暨回购进展公告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的委托时 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 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事项概述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拟使用自有资金以不超过 28.00 元/股(含本数)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低于人民币 4,2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8,4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以内。具体内 ...
大洋生物: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2-07 13:02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并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0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 (即 2024 年 2 月 5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 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 | --- | --- | --- | --- | --- |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