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股份(00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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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股份: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4 13:01
关联资金往来 - 2023年初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余额为16268.24万元[4] - 2023年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3199.86万元[4] - 2023年利息22.11万元[4] - 2023年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5053.96万元[4] - 2023年末余额4436.25万元[4] 子公司往来 - 江苏新农化工2023年初余额12342.17万元[4] - 江苏新农化工2023年末余额1115.62万元[4] - 台州新农科技2023年累计发生(不含息)1983.98万元[4] - 台州新农科技2023年末余额3278.78万元[4] - 浙江新农进出口2023年累计发生(不含息)510.20万元[4]
新农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13:0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亚萍、董黎明、徐关寿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亚萍、董黎明、徐关寿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新农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4-24 13:01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序 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6 |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 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 |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 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 | | | 前,应当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 | | | | | 应当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 | | 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 | | | | 票。 | 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 | 7 | | 各章节序号顺延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序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号 | | | | | |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 | | |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 | | 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 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 | | | 证券交易所备案 ...
新农股份:关于2024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2024-04-24 13:01
综合授信 - 2024年公司拟申请不超10.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1][3] - 多家银行拟授信额度合计10.50亿元[2] - 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前一日,可循环[3] 授权事项 - 提请授权董事长办理融资及签署相关文件[3]
新农股份: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24 13:01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4 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19 | | 第一节 | 董事 1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2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6 | | 第七章 | 监事会 28 | | 第一节 | 监事 28 | | 第二节 | 监事会 28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0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0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3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3 ...
新农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4 13:0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职责与方案 -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等[10]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高管经董事会审议[11]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现场或通讯召开[17] 细则情况 - 工作细则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8]
新农股份: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4 12:58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 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遵 ...
新农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4 12:58
业绩相关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发行价每股14.33元,募集资金总额42990万元,净额38260.81万元[1][2] - 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40.20万元,已累计投入22756.93万元[9] - 2023年实现不含税投资收益172.16万元[10] 项目进展 - 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0934.03万元,进度60.77%[9] - 年产6600吨环保型水基化制剂生产线及配套物流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161.72万元,进度100.00%[9] - 年产4000吨N - (1 - 乙基丙基) - 3,4 - 二甲基苯胺等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6507.89万元,进度108.46%[9] -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4153.29万元,进度100.00%[9] 项目效益 - 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未达预计效益,因试运行后工艺优化调试,产能利用不足[9] - 年产6600吨环保型水基化制剂生产线及配套物流项目本年度效益与预期略有差异[10] 资金情况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68.41万元,存储余额合计6827739.99元[4][6]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953.99万元,比例为23.40%[9]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实际余额差异14.36万元,系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所致[3] - 年产4000吨N-(1 - 乙基丙基)-3,4 - 二甲基苯胺等项目结项后,剩余7008.47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 未来展望 - 年产4000吨N-(1 - 乙基丙基)-3,4 - 二甲基苯胺等项目于2023年6月30日结项,预计2024年上半年试生产[10] 项目调整 - 2021年11月9日公司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子项目结余1700万元用于另外两子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仍为6000万元[12] - 2021年11月22日公司将“加氢车间技改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台州新农科技有限公司[12] - 2022年“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 - 2022年公司终止“年产6,600吨环保型水基化制剂生产线及配套物流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 合规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管理无违规情形[14] - 光大证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与披露情况一致[16]
新农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4 12:58
会议时间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3:30[3]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 - 15:00[3]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6日[7]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30 - 11:30、13:30 - 17:00[16] 会议地点 - 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277号保利中心11楼公司会议室[8] - 登记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277号保利中心11楼证券投资部办公室[16] 会议议案 - 会议审议包括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14项议案[9][10] - 议案12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其余普通议案需过半数通过[12]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有议案6、7、8、9、10、11、12、13[13]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942",投票简称为"新农投票"[25]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26][27] 其他事项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30] - 参会股东需填写登记表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33] - 股东需签名(法人股东盖章)[34]
新农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4 12:58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战略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2 | | 第五章 | 战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3 | | 第六章 | 附则 3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