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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24 12:47
董事会调整 - 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议案[1] - 张妍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杜晨鹏当选[1] - 调整后委员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成员为谢会丽、陈三联、杜晨鹏[1]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3]
威星智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2:47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 性,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要求,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开、公允的原则; (二)不得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关联人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
威星智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4 12:47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3137 号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星智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威星 智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第 1 页 共 2 页 我们认为,威星智能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 ...
威星智能:关于江西赛酷2023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暨启动回购事宜的公告
2024-04-24 12:47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赛酷 2023 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暨启动回购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与江西赛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赛酷")及其原股东 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签订《有关江西赛酷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以下 简称"《合资经营合同》"),公司对外投资江西赛酷 1.6 亿元,获得江西赛酷 20.10% 的股权。其中,公司与王迎春、刘娟娟签订了《江西赛酷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由王迎春、刘娟娟持有的江西赛酷合计 3,897,744 元的注册资本出资额;公司与江西赛酷、王迎春、刘娟娟等签订了《江西赛酷新 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公司以现金的方式认购江西赛酷合计 5,846,617 元 的新增注册资本。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约定承诺期限及承诺额 根据《合资经营合同》,江西赛酷承诺:江西赛酷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0.70 亿元、2023-2024 年累计净利润 ...
威星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04-24 12:47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谢会丽 陈三联 张 妍 2024 年 4 月 23 日 ...
威星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合理性说明
2024-04-24 12:47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现对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宜,基于勤勉 尽责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依据充分,体现了 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 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 谢会丽 陈三联 张 妍 2024 年 4 月 23 日 ...
威星智能:独立董事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2: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任职[3]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职[7]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职[7]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的不得任职[10] - 近36个月受深交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任职[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提名[13]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5]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免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18]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相关事项需经审议[20]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2] - 应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通知时披露[22]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 - 董事会会议前可与秘书沟通,董事会应反馈落实情况[23] - 秘书应为履职提供协助并及时公告相关内容[26] - 公司应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6]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应组织参与研究论证[26] - 应及时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因会议材料问题书面提出延期要求[26] - 相关人员应配合行使职权[27] - 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应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8] 细则施行 - 本细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0]
威星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12:44
财务安排 - 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不超1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2] - 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单笔额度不超10,000万元,额度一年内可滚动使用[5]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拟以220,634,01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0.4元(含税),共派8,825,360.64元(含税)[15]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占比100%,部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5][7][8][16][18][19][20][21][22][23][25][27][42][43][44][45][46] 会议安排 -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41] 其他事项 - 因江西赛酷未完成2023年业绩承诺指标,公司要求其相关方回购全部股份[44] - 公司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杜晨鹏担任委员[45][46] -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46]
威星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4 12:44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 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 简称"《解释第 17 号》")。《解释第 17 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 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将对原采用的相关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 ...
威星智能: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4-04-24 12:44
业绩总结 - 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6,799,230.92元[1] - 本期计提减值损失占2023年归母净利润比例25.15%[6] - 减少2024年Q1归母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约6,799,230.92元[6] 数据详情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56,000.00元,应收账款6,473,811.61元等[1]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期初和期末均为22,585,178.59元[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期末数44,861,631.53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