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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3 10:51
公司章程修订 - 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方式修改,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或法律等认可的其他方式[3]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决议方式修改,部分情形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3] - 特定情形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上限提至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3] 股东与董事规定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3][4] - 董事会不执行股东要求,股东可起诉,责任董事担连带责任[4] - 股东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等义务,滥用权利担责[4][5] - 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公司利益,违规担责[5] - 控股股东对公司和公众股股东负诚信义务[5] 担保与股东大会规定 - 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情况须经股东大会审议[6][7]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7][8]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股东大会通知,通知含会议信息[7][8]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有要求[9]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11] - 股东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11]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11][12]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12][14] 董事与高管规定 - 董事会、监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15]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不超六年[1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6]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6][17] - 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17] - 董事委托出席有规定,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18] - 控股股东单位非董事人员不得任公司高管[18] - 高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18] 财务报告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年度财报,6个月内报半年度财报,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季度财报[19] 章程生效规定 - 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修订亦同[19]
扬子新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0:51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Xi{\bf O}\,{\bf\underline{{{=}}}}\,{\bf\Xi}{\bf\#}{\bf\Gamma}{\bf\ell}{\bf\ell}{\bf\ell}{\bf\ell}{\bf\ell}{\bf\ell}{\bf\ell}{\bf\ell}{\bf\ell}{\bf\ell}{\bf\ell}{\bf\ell}{\bf\ell}$$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 | 股东 5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9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扬子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3 10:51
会议信息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12月29日上午10:00召开,网络投票同日交易时间进行[1] - 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股东选一种,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2]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6日[3] - 登记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特定时段[6] - 登记地点为苏州市相城区扬子新材董秘办[6]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提案,议案1为特别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投票方式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652",简称为"扬子投票"[10]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2月29日交易时间[11]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12月29日9:15 - 15:00[12]
扬子新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0:4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 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 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3-12-0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侯丹青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 和 ...
扬子新材: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报表
2023-12-12 10:41
资产情况 - 2020年末流动资产合计823,751,124.45元,较2019年末减少约51.47%[2] - 2020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201,829,251.91元,较2019年末减少约78.93%[2] - 2020年末资产总计1,025,580,376.36元,较2019年末减少约61.38%[2] - 2020年末货币资金185,745,076.39元,较2019年末增加约13.44%[2] - 2020年末应收账款201,212,394.86元,较2019年末增加约32.53%[2] - 2020年末应收款项融资为27,515,288.91元,2019年末无此项[16] - 2020年末其他应收款较2019年末增长约1227.27%[16] - 2020年末存货无金额,2019年末为89,776,997.42元[16] - 2020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较2019年末减少约82.53%[16] - 2020年末资产总计为1,001,019,942.92元,较2019年末减少约26.59%[16] 负债与权益情况 - 2020年末流动负债合计704,883,693.86元,较2019年末减少约48.38%[4] - 2020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为0元,较2019年末减少100%[4] - 2020年末负债合计704,883,693.86元,较2019年末减少约64.76%[4] - 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20,696,682.50元,较2019年末减少约28.03%[4] - 2020年末股东权益320,696,682.50元,较2019年末减少约51.05%[4] - 2020年末流动负债合计692,541,803.51元,较2019年末有所下降[18] - 2020年末股东权益合计308,478,139.41元,较2019年末大幅减少[18] - 2020年短期借款较2019年略有下降[18] - 2020年资本公积从10,770,516.11元减少至10,043,351.65元[11] - 2020年其他综合收益从3,369,569.22元减少至0元[11] - 2020年未分配利润减少120,824,594.19元[11] 经营业绩情况 - 2020年营业总收入为11.31亿元,2019年为21.95亿元,同比下降48.4%[6] - 2020年净利润亏损1.19亿元,2019年亏损3.66亿元,亏损幅度收窄[6] - 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0.24元,2019年为 -0.62元[6] - 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68.39万元,2019年为 -5114.49万元[8] - 2020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43.45万元,2019年为 -2.11亿元[8] - 2020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002.07万元,2019年为2.21亿元[8] - 2020年销售费用为2407.80万元,2019年为4397.38万元,同比下降45.2%[6] - 2020年财务费用为2360.97万元,2019年为7421.24万元,同比下降68.2%[6] - 2020年资产减值损失为25.39万元,2019年为2.59亿元,同比下降99.9%[6] - 2020年度营业收入878,006,705.92元,较2019年度下降[20] - 2020年度净利润为 -258,226,620.59元,亏损幅度大于2019年度[20] 现金流情况 - 2020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83,949,249.13元,流出小计1,171,781,184.05元,净额为12,168,065.08元,2019年净额为 -187,701,869.55元[21] - 2020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342,139.22元,流出小计29,737,389.40元,净额为49,604,749.82元,2019年净额为 -43,884,998.09元[21] - 2020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11,141,001.60元,流出小计428,901,360.64元,净额为 -17,760,359.04元,2019年净额为190,666,894.01元[21] - 2020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3,825,107.63元,2019年为 -41,260,536.43元[21] - 2020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7,803,548.81元,2019年末为23,978,441.18元[21] 权益变动情况 - 2019年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82,993,584.31元[27] - 2019年综合收益总额减少7,880,995.13元,导致所有者权益合计减少7,880,995.13元[27] - 2019年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75,112,589.18元[27] - 2020年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75,112,589.18元[24] - 2020年综合收益总额减少258,226,620.59元[24] - 2020年其他项目使所有者权益减少8,470,829.18元[24] - 2020年所有者权益合计减少266,634,449.77元[24] - 2020年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08,478,139.41元[24] - 2019 - 2020年实收资本均为512,064,000.00元[24][27] - 2019 - 2020年资本公积均为10,043,351.65元[24][27]
扬子新材:关于扬子新材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2023-12-12 10:41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鉴证报告 康华专审 B(2023)A2 号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三年十二月 重 庆 康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Chongqing KanghuaCPAs 1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康华专审 B(2023)A2 号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或"扬子新材")管理层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进行了鉴证。 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专项说明如实反映了扬子新材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 二、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扬子新材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
扬子新材: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023-12-12 10:41
业绩总结 - 2020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约137,102,101.67元,占当年年报营收11%[3] - 追溯调整前2020年营收1,267,985,888.15元,调整后为1,130,883,786.48元[8] - 追溯调整前2020年营业成本1,113,207,149.38元,调整后为976,105,047.71元[8] 其他新策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议案[5] - 监事会同意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处理[9] 违规情况 - 2023年11月7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年报有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3]
扬子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0:41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1] - 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8人[1] 议案审议 - 董事会以8票同意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1] - 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通过该议案[2] 其他信息 - 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编号为2023 - 12 - 03[2] - 备查文件含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相关决议[3]
扬子新材: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023-12-12 10:41
会议情况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3名委员实到[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 - 该议案表决同意3票,占比100%,无弃权和反对票[2]
扬子新材: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2023-11-24 10:04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3-11-03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传真:0512-68073999 邮箱:IR@yzjnm.com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 88 号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赵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赵丹女士的辞职报告 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赵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由总经理助理杨坤先生代为 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赵丹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赵 丹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总经理助理杨坤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68327201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