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00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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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2023-12-07 10:04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0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 订部分公司制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情况 (一)《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 |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 ...
奥拓电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7 10:0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Xi{\mathrm{O}}{\underline{{{=}}}}{\Xi}{\P{\P{\vdash}}}+{\Xi}{\P}$$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利益,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第 1 页 共 7 页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接受或赠予资产; (七)债权或债务重组;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 ...
奥拓电子: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2023-12-07 10:04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9 本次增资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在董事会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增 资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 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增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于2023 年12月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 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抓住数字直播间、虚拟数字人及数字内容等相关产业快速发展的机遇,促 进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创想数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想数维")独立 自主的长远健康发展,创想数维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深圳市高新投 创 ...
奥拓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7 10:0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设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 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 1 页 共 10 页 ...
奥拓电子:独立董事工作条例(2023年12月)
2023-12-07 10:0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二○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文件以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公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
奥拓电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07 10:04
1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三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
奥拓电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7 10:0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Xi{\mathrm{O}}\!\equiv\!\Xi{\mathrm{}}\!\not\!\Xi{\mathrm{}}\!+\!\Xi{\mathrm{}}\!\not\!\Xi$$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 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
奥拓电子: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7 10:0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Xi{\mathrm{O}}{\Xi}{\Xi}{\P}{\P}+{\Xi}{\P}$$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或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 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的,则兼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应以董 事会秘书的身份作出。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任职资格为: 第 1 页 共 7 页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 ...
奥拓电子: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7 10:0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度 二○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四条 公司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 会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二章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 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适用本制度的相 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 ...
奥拓电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7 10:0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二○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 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审议本制度和相 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自律性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事项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 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不定期会议应 于会议召开前1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 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