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00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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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5-27 10:49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6月12日15:00[1]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12日9:15 - 9:25、9:30-11:30、13:00-15:00[2][1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6月12日9:15-15:00[2][14] 其他时间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6月5日[3] - 登记时间为6月7日9:00-11:00、13:30-16:30[6] 其他要点 - 提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 - 中小投资者定义[5] - 投票代码为"362547",投票简称为"春兴投票"[14]
春兴精工: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4-05-27 10:49
|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 | 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 | | --- | --- | |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 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 |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公司因 |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 | 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 |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公司 | | 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 | 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 | |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 | 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 | | 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 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 | | 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 | 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 | | 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 | 决议审议。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 |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 | 或变更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 | | 后的利润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 | 因,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
春兴精工: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孙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2024-05-27 10:49
担保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1] - 已审批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459373.90万元,占净资产1889.16%,占总资产93.25%[11] - 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245038.70万元,占净资产1007.71%,占总资产49.74%,无逾期[11] 借款担保 - 全资孙公司宣城春兴申请500万元借款,宣城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反担保[2] 担保公司情况 - 宣城担保公司2024年4月30日总资产15587.91万元,净资产11672.27万元[4] - 2024年1 - 4月净利润 - 1357.54万元,2023年度净利润28.26万元[4]
春兴精工: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5-27 10:49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5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 | | | 担保方持 | 被担保方与 | 被担保方最 | 拟设定担 | 担保额度占 | | --- | --- | --- | --- | --- | --- | --- | --- | |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 | 近一期资产 | | 上市公司最 | | 号 | | | 股比例 | 公司关系 | | 保额度 | | | | | | | | 负债率 | | 近一期经审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 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 风险。 一、 ...
春兴精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7 10:49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9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 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其中董事龚燕南女士、独立董事阮晓鸿先生、张山 根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就金寨 徽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元的借款办理续贷,安徽利 ...
关于对春兴精工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2024-05-26 12:2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284 号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 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 2018 年12 月,你公司将所持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惠州泽宏")100%股权以及 CALIENT Technologies, Inc. (以下简称"CALIENT")25.5%股权转让给实际控制人孙洁晓控 制的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苏州卡 恩联特"),交易对价合计 4.50 亿元。当时协议约定,前述股 权转让款首期支付 10%,余款 90%及相应利息费用由苏州卡恩联 特在交割日 36 个月内付清,孙洁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此外, 惠州泽宏尚欠你公司往来款合计 7,031.95 万元,由苏州卡恩联 特促成惠州泽宏在 18 个月之内付清,苏州卡恩联特对往来款及 逾期利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你公司先后于 2021 年 12 月和 2022 1 年 12 月两次召开股东大会延长前述款项的支付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
春兴精工: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2024-05-21 23:54
股东股份情况 - 控股股东孙洁晓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质押股份占所持比例超80%[2] - 孙洁晓2024年5月17日15535005股解除司法冻结,占其所持5.12%、总股本1.38%[2][3] - 原纠纷共冻结孙洁晓26535005股,1100万股已司法拍卖并过户[2] 股东持股数据 - 截至披露日,孙洁晓持股303560000股,比例26.91%,冻结数为0[3] - 袁静持股31000003股,比例2.75%,冻结数为0[3] - 二者合计持股334560003股,比例29.66%,冻结数为0[3] - 二者质押股份数319024992股,占所持95.36%、总股本28.28%[4]
春兴精工: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1 23:54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6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赵中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 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后以口头方式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 出席监事 3 名,其中监事赵中武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 ...
春兴精工: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21 23:54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大成is Dentons Preferred Law Firm in China.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9号中创大厦3层(266061) Tel:0532-89070866 Fax:0532-89070877 www.dentons.com 1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春兴精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从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春兴 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春兴精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1 23:54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后以口头方式向所有董事送达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其中董事荣志坚先生、独立董事张山根先 生以通讯方式参会。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推举袁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 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袁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 致,自本次 ...